![]() |
|
|
|
|
| 广电总局 | 工信部 | |
| 厂商动了广电奶酪:发“严令” 意在掌控主导权 | 开会谋对策 9月或出细则 | |
| 有业内人士透露:此则通知的内容,广电总局已经酝酿调研了至少半年。意图并不在于针对家电厂商或者互联网企业,而在于拿回互联网电视的主导权。 无论是内容的提供还是监管,广电总局才是互联网电视发展最名正言顺的主导者,正如IPTV的牌照一样,广电总局对于内容的把控决不会轻易放手。 此举震慑作用远大于实际影响,所谓“封杀”也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禁止”。互联网电视究竟要不要做?谁来做?厂商动了广电奶酪,这是广电系统所不能容忍的。 |
知情人士透露“这一《通知》涉及家电产业,互联网产业和其他电信产业,不是只由某一方来决定。”《通知》相关执行措施应在9月前尘埃落定,但“可能在本周 就OK了。”“这将是一个妥协的结果,不会影响家电厂家和消费者。” 工信部电信研究院院长杨泽民则告诉记者,三网融合是一定要实行的,互联网电视对广电、电信两个产业以及对消费者都有益。 该《通知》出台前,广电总局和工信部其实早有沟通。工信部在上两周分别组织了国内六家主要彩电厂商开会,探讨相关事宜。 |
|
| 彩电厂家 | 内容商 | |
| 与“盛大盒子”不同 未遭遇封杀 |
不惧政策监管 |
监管力度太大? |
| “我们已看到了广电总局的通知,看来广电总局加强的是对电视节目的监管,并未封杀‘互联网电视’”。今天,TCL、海信等彩电企业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前曾听闻广电总局要加强对互联网电视的监管,开始还担心互联网电视是否会被封杀,这下放心了 互联网电视不会遭遇封杀,是因为彩电企业推出的“互联网电视”只是在原有电视基础上增加了一个功能,其性质与“盛大盒子”不同。而且盒子走的是中国电信、中国移动的网络传输,而现在的网络电视说到底还是要通过广电总局的网络来传输。 |
“视频网站都是广电系的。”优酷网CEO古永锵表示。 激动网CEO:“一个行业如果没有政策监管是肯定不会繁荣的。用户选择用什么终端监管机构很难。”电视播放互联网视频已经是大势所趋,监管机构应基于监管内容传输渠道而不是终端。 |
流媒体网COO张彦翔向记者表达了他看到《通知》的反应时说,“这项法令的出台虽然在意料之中,但是监管力度之大,还是多少让我感觉有些吃惊。”张彦翔认为,单从《通知》内容上来看,这对互联网产业以及目前热衷于推出互联网电视的家电厂商是一个重大打击。 |
| 卖场 | 老百姓 | |
| 平静观望 期待更明确说法 |
不乐意,“互联网电视”缺乏互联网的特色 | |
| 目前彩电市场上还是一派平静景象。北京彩电经销商鑫视界的一位销售人员告诉记者说,他们所代理的产品中有不少TCL和长虹的互联网电视,但是他们的销售仍然在正常进行,仍然有消费者前来购买。对于广电总局所颁发的管制政策,他们并不完全了解。 | 匿名业内人士表示,互联网电视上只能播放正规影视内容,网络流行的自创视频则被拒绝。这样互联网电视与传统电视节目还有什么不一样,互联网的特色则一点也体现不出来,还用什么来吸引老百姓? | |
|
| 两种运营模式: | 现状: | |
| 自建网站: |
第三方合作: |
国产平板打压外资品牌的重要利器: |
| 如创维三年前联手朗科成立的酷开网以及今年长虹将斥资1.5亿元来组建的“乐教网”等 | 三星与新浪,海信与新浪,TCL与迅雷,创维与迅雷、土豆网,海尔与搜狐、迅雷,长虹与激动等 | 家电业资深观察人士表示“不仅仅是新利润增长点,互联网电视已成为国产平板打压外资品牌的重要利器”,目前市面上的绝大部分的互联网电视都是由国产品牌推出的,这是因为外资不具备推互联网电视的本土优势——得不到本土内容商的帮助。 |
| 模式不成熟内容有瓶颈,盗版问题带来风险: | 需求强劲,消费者热捧: | |
| 迅雷的首席运营官(COO)罗为民曾强调:“我们只是一个管道工,既不管蓄水,也不管水龙头。”也就是说,迅雷与彩电厂家的合作主要还是作为技术提供商,并不对版权问题负责。 | 今年3月,海信、TCL、长虹、清华同方、海尔等纷纷推出了带上网功能的“互联网电视”。北京连锁卖场的销售数据显示,互联网电视的销售已占到平板电视总销量的近30%,被彩电企业奉为未来电视产品的发展趋势。国美北京营业员表示“现在每卖出3、4台平板电视,就有一台是互联网电视。” |
|
| 盗版视频网站都被总局喊回家吃饭: | 同质化严重 恶性搏杀: | |
| 《通知》的内容涵盖很广,前三条基本是在说牌照、资质和许可证。如果《通知》到此为止,缺乏版权支撑的视频网站们应该不会太难过。直到《通知》第四条映入眼帘,市场准入线才就此划开。 >>详细 | 中国电子商会副会长王宁日前表示,互联网电视领域已陷入同质化的恶性搏杀中,如何找到差异化的优势,成为众多彩电巨头下一轮的研发焦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