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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迪网讯】8月14日,盛邦(中国)首席顾问于国富律师在赛迪网聊天的时候说:“网络审判如果加个引号更合适。因为它毕竟是从诉讼法角度来讲的审判活动,也没有正式的审判员参加,它是比喻性质的。我最近看到有虚拟的法庭所出的虚拟的判决书,这可能更接近于网络审判了。前一段时间有一个案子炒比较火,就是'秦尘'的名誉侵权案,有几个比较热心的网友根据网上透露的素材以及双方公开发表的言论,他们自己做出了一个判决书。判决书有首部就是原告、被告、案由、诉讼请求是什么,也有经审理查明,这是事实部分。再有本院认为,这是适用法律部分。最后有上诉对事实的认定,然后判决如下应该赔偿多少钱等等,直接拿到我们面前这就是一个判决书。只不过它是一个虚拟法院出的法律判决书。这种判决书不具有事实效力,但是在网友心目中可能有一定的影响,这也是一种网络审判。当然这种审判不能以干扰正常的审判活动为目的。”
·于国富:网络言论要承担更大的责任
·于国富:对于博客言论同样要承担责任
·于国富:博客使用条款有些约定相当不清楚
·于国富:博客尽可能不写与工作相关的秘密
·于国富:网络审判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很大
·于国富:对于非法软件应对制作者予以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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