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去哪儿”网站因侵犯“携程网”商业信誉而收到海淀区工商分局经检科2007年首份行政告诫书,本市首起利用互联网发布商业信息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案也就此结案。
将“去哪儿”网的机票价格与携程网的机票价格信息进行对比,且在“携程网”发布的机票价格信息上标注了删除线,并在相应价格信息后面写上“去哪儿××元”。为此,“携程网”将“去哪儿”网投诉到海淀区工商分局。
执法人员发现,这是全市首例涉嫌利用互联网发布信息并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案,于是成立专案组进行调查,最终海淀区工商分局认定“去哪儿”网已经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n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