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迅速普及的同时,有关电脑质量问题的投诉也大幅上升,电脑的售后服务问题随之凸显。目前,电脑的售后服务水平呈现良莠不齐的现象,更有甚者,有的电脑厂商售后服务过程中还存在诸多欺诈行为,阻碍了整个电脑行业的健康发展。
电脑质量问题多,投诉猛增
2006年度,来自中国消费者协会的统计情况表明,有关电脑的投诉增幅比较大,达到23.6%。本报与搜狐联合组织的中国IT消费市场调查结果显示,消费者遇到诸多电脑质量问题。36%的消费者反映遇到的问题是不能正常启动,电脑经常死机;同时有36%的消费者反映软件不能正常工作或不支持说明明示的软件功能;有14%的消费者反映遇到的电脑质量问题 是显示器无显示图像,画面扭曲、摆动、撕裂,图像缺色,显示屏白斑、花斑。
对于消费者遇到的各种电脑质量问题,有40%的消费者反映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并且有43%的消费者认为,出现质量问题争议时,消费者投诉举证困难。
遇到电脑消费纠纷时,消费者通常会采取哪些方式维权呢?本报与搜狐联合组织的中国IT消费市场调查结果表明,82%的消费者会找厂家、经销商交涉;47%的消费者会找消协投诉;21%的消费者会找媒体投诉;17%的消费者会找工商局申诉;只有8%的消费者会上网发帖曝光或去法院起诉。
从本报此次调查的结果来看,只有不到一半的消费者会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所以实际发生的电脑质量纠纷要远远超过中消协统计的电脑投诉数量。
售后服务条款有失公平 “三包”规定大打折扣
本报与搜狐联合组织的中国IT消费市场调查结果表明,58%的消费者反映经销商在交付电脑时没有详细介绍售后服务、保修条款和退换规定等;41%的消费者反映经销商交付电脑时没有按规定填写“三包”凭证;34%的消费者反映经销商未提供“三包”凭证。
实际上,许多电脑厂商有意无意之中不把售后服务信息充分、真实、及时传达给消费者,消费者难以知晓售后服务细节。有些厂商单方拟定有失公平的售后服务条款,明显违反了《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同时又没有明确告知消费者。正是因为电脑厂家的不公平的售后服务条款,导致的纠纷时有发生。
例如,某品牌在售后服务条款中说明:自售出之日起1年内(含),如果电脑主机的同一主要部件出现“微型计算机三包规定”中所列性能故障,经服务中心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您可以选择更换或维修。如果您选择更换,您可以凭借服务中心提供的修理记录,携带故障电脑到销售商所在地,销售商将免费为您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新商品或不低于原商品性能的同品牌新商品。
但是根据《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在整机三包有效期内,微型计算机主机出现该规定《微型计算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由销售者负责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电脑。也就是说,两次维修后第三次出现质量问题换新机,并没有要求是同一故障或同一部件,不同的质量问题出现三次换新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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