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保护需要双方合作,不能对抗,打击盗版必须依靠中国政府,没有其他可以依靠的,他们这样做于事无补,反而有害。”许超说。
刚刚走出机场,许超连家也顾不得回,直奔国家版权局的办公室。
办公桌上已经摆着21页从美国传来的有关申诉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不力的详细问题单,许超必须在赶赴日内瓦与美国人当面交锋前把它琢磨透。
“起诉时才四项请求、半页纸,这次居然搞了21页的问题单子。”5月30日,国家版权局版权司副司长许超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专访时表示,“回到北京后我也就没有时间回答你的问题了,要潜心准备日内瓦的谈判。”
今天上午,许超随同商务部牵头,国家专利局、国家商标局等部门参与的中国谈判小组飞往日内瓦,与美国贸易办公室进行为期四天(5日-8日)的商谈。
“以前是双边磋商,这次有点原告与被告开庭前磋商的味道。”即将出发的许超这样说。
准备谈判
在国家版权局版权司,许超日常负责版权保护的立法、执法、涉外谈判,以及WTO谈判等方面工作。
最近以来,许超一直在忙着准备应付美国在WTO对中国的申诉。
今年4月9日,美国贸易代表苏珊·施瓦布在华盛顿宣布,于4月10日就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和出版物市场准入问题,分别向WTO提出两起申诉。这是2001年中国入世以后,美国第一次针对中国知识产权问题向WTO争端解决机制(DSB)提起的第一个诉讼,也是美国第四次向DSB提出针对中国的申诉。
根据WTO的程序规定,美国在向WTO提出申诉后,双方会先进行磋商。如果在60天的磋商期过后,双方仍没有达成协议,美方就会向WTO正式起诉,由WTO成立专家组,专家组根据美方提出的证据,调查美国所列举的中国的问题,并提出改正意见。
如果中国不执行,或是美国不满意,经过WTO的最终审议,如美国胜诉,美方则可按照损失等量原则,对中国实施如提高进口关税等贸易报复手段。整个诉讼过程通常至少会持续一年半。
4月20日,商务部通过中国常驻WTO代表团致函美方,接受了美方的磋商请求。中美双方商定,6月5日-8日在日内瓦举行磋商。
据了解,此次美方对中国保护知识产权、出版物市场准入问题提起申诉,从开始考虑到最终发起酝酿了一年多的时间。
美方对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的申诉,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美方认为中国的法律在保护盗版、假冒商品的批发商和零售商,存在“免责”门槛。
此外,按照中国海关现行的规定,允许假冒商品在除去假冒商标及其他违规性特征的情况下,进入中国销售。美方认为,中方的做法不符合WTO规定,中方应该修改相关的规定。
同时,美方还提出,从美国产品进入中国市场时,中方就应该开始保护美国产品的知识产权。而现在的情况是,产权保护往往要等到有关部门审核之后才开始。美方认为,美国企业因为在审核过程中发生的侵权行为,蒙受了巨大的损失。
最后,美方提出,针对中国对外国音像制品、图书以及其他媒体产品过于严格的限制,美方希望,中方能够进一步开放出版物市场。
“很显然他们是有备而来,为了应付他们已经忙得连上厕所的时间都没有了。”许超苦笑说。
代表版权局“出征”日内瓦的许超,没有助手帮忙一直自己忙活着:查资料、做笔记,针对美国的问题一一做应答记录以备谈判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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