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迪网讯】《规划》首次明确了电子商务是网络化的新型经济活动,即基于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和电信网络等电子信息网络的生产、流通和消费活动,而不仅仅是基于互联网的新型交易或流通方式。电子商务涵盖了不同经济主体内部和主体之间的经济活动,体现了信息技术网络化应用的根本特性,即信息资源高度共享、社会行为高度协同所带来的经济活动高效率和高效能。
亮点一
电子商务服务业细化
《规划》首次提出了发展电子商务服务业的战略任务。《规划》将电子商务服务定义为基于网络的交易服务、业务外包服务及信息技术系统外包服务。其中的交易服务主要包括基于网络的采购、销售及相关的认证、支付、征信等服务;业务外包服务包括基于网络的产品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等外包服务;信息技术系统外包服务主要包括基于网络的设备租用、数据托管、信息处理、应用系统、技术咨询等外包服务。
《规划》明确提出了建设公共电子商务服务工程,通过国家引导性投资,促进以第三方平台服务为主流的电子商务服务业态的形成与发展,培育国民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一是鼓励大型骨干企业信息化服务机构从母体中剥离,逐步形成行业性电子商务专业化服务机构;二是在引导各类企业积极开展服务外包的基础上,推进电信运营商、软件企业和系统集成商转型,发展新型服务,扩大服务领域,使其成为电子商务服务业的中坚力量。
亮点二
电子商务应用向纵深普及
《规划》强调电子商务应用的普及和深化。
大型骨干企业,重点是深化电子商务应用。《规划》强调以大型骨干企业为龙头,以产业链为基础,以供应链管理为重点,充分发挥其在采购、销售等方面的带动作用,整合上下游关联企业相关资源,促进企业间的业务协同和网络化生产经营方式的形成,大幅增强企业群体的精准生产和市场反应等综合竞争能力。“十一五”末,网上采购与销售额占采购和销售总额的比重由“十五”的8.5%和2%提高到25%和10%以上。
中小型企业和广大消费者,重点是普及电子商务应用。《规划》强调中小企业要积极运用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全面推行各种生产经营活动的业务外包,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十一五”末,经常性应用电子商务的中小企业占中小企业总数的比重由“十五”的2%提高到30%。同时,《规划》鼓励发展面向不同层次消费者的新型服务,重点是发展包括有关新技术、新应用、新模式的移动电子商务,进一步增强电子商务应用的渗透性。
亮点三
政府率先应用
《规划》明确提出政府率先应用电子商务。一是建设政府采购电子商务试点工程,二是稳步推行政府的信息技术外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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