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采购的电子商务试点工程,《规划》提出在完善政府采购法规,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制定政府采购电子商务标准规范、健全政府采购信用评估制度的基础上,引入市场机制,采用特许经营模式,适时建设统一的政府采购电子商务服务平台,逐步实现政府采购部门、供应商、银行、财政、税务、工商和监管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为各级政府部门提供采购信息发布和交易、支付、物流、监管等全程服务。
关于稳步推行政府的信息技术外包服务,《规划》强调政府部门要充分利用专业化的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在信息处理、数据托管、应用系统等信息技术应用方面实施服务外包,形成稳定的、规模化的市场需求。
亮点四
电子商务支撑环境完善
《规划》强调着力完善电子商务支撑环境。支撑环境包括电子认证、在线支付、现代物流、信用服务和标准规范体系,是网络化经济活动的基础。《规划》明确提出,“十一五”期间重点通过相应的引导工程,推进电子商务支撑环境建设。
电子认证方面,重点解决电子证书的安全、推广应用及相互认证问题,适时启动国家电子认证根服务和综合监管平台建设。在线支付方面,重点推动在线支付业务的规范化、标准化,发展第三方在线支付服务,实现与银行的业务协同。现代物流方面,建设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信用服务方面,重点发展在线信用信息服务。标准规范方面,重点研究制定产品和服务编码、电子单证、信息交换、业务流程等电子商务关键技术标准和规范,完善电子商务国家标准体系。
亮点五
市场监管有序
《规划》明确将电子商务市场监管、规范在线市场秩序列为“十一五”期间发展电子商务的主要任务之一。监管的对象,一是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主体,包括企业、机构和人员;二是电子商务的客体,包括虚拟货币、电子合同、在线产品信息等。
管理法规方面,建立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企业、机构、人员的管理制度,制定虚拟货币、电子合同、在线产品信息检测与管理办法。
技术手段建设方面,支持虚拟货币、电子合同、在线产品信息监测与服务平台建设,一方面为政府相关部门提供监管手段与信息,打击电子商务领域中虚假交易、网上诈骗等非法经营以及危害国家安全、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另一方面为企业提供规范化的在线产品信息、电子合同、虚拟货币等技术系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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