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与诚信孰重?
7月3日下午,市消保委针对近日五星电器投诉日益增多现象,特约请五星电器苏州分公司总经理谈话,了解、核实相关情况,并作法律法规宣传。因其总经理没空,五星电器派观前店陈经理代为前往。消保委向五星电器详细通报了五件投诉的情况,并对五星电器存在的负卖、营业员虚假宣传、售后服务不到位等方面问题提出了严肃批评。消保委指出,负卖实际是一种欺骗消费者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并希望五星电器对售后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能够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改进,妥善解决消费纠纷,使消费者的投诉不出门店就能解决,使投诉率下降。
五星电器方面表示回去后一定以书面的形式就五件投诉的处理情况回复市消保委。就在谈话之际,投诉电话热线又接进一位消费者投诉五星电器的电话,消保委人员当即让陈经理接听,陈经理在了解情况后,当即作了处理。
针对以上五起投诉,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苏州分所律师丁奕认为,《消法》、《产品质量法》都有明确的规定,商家原先的处理方法和态度是明显违背法律法规的。丁律师对全部五个案例解答完毕后,有一种“无话可说”的感觉。其实,作为商家难道真的对《消法》一点儿都不了解吗?
市消保委秘书长戴林坤则指出:从五星电器两天竟有五起投诉的问题来看,该企业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落后于人,这些责任事故相当严重。希望该企业在今后的经营过程中,一定要对消费者负责,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同时,还要特别重视树立诚信、守法的企业形象,向社会提供合格的物质产品和服务,切实尊重和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质量投诉居高不下
今年上半年,苏州市各级消保委(消协)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309件,从投诉类别看,家用电子电器类为639件,占总投诉量的28%%,为各类投诉之首。而从引发投诉的原因看,商品质量问题仍是百姓的头号烦心事,质量问题投诉高居榜首为1405件,占总投诉量的61%%。
据消保委工作人员介绍,在平时接待投诉中,涉及家用电器的投诉大部分来自家电卖场,而其中又以质量问题最为突出。这与投诉统计数据反映的是一致的,这也是五星电器遭集中投诉的大背景。
另外,由于生意火爆,家电卖场的“负卖”现象也值得关注,同时,由于消费者的疏忽导致了预订商品调解、赔偿难。在日常生活中,许多消费者都会预订、预购商品;有的购了大件商品,商家一般要送货上门;有的是打个电话口头预订,有的虽然签了订单,交了定金,但一般只写预购商品的大致信息和交货日期,并无违约如何赔偿等内容。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出现消费纠纷,消费者的权益往往难以维护。
7月2日、3日两天内,市消保委连续接到关于五星电器投诉5起,“一来二去,我们的维权热线几乎成了投诉五星电器的专线了,这在消保委投诉历史上还是第一次”,近几日,工作人员正忙着处理这些投诉。
事实上,五星电器遭集中投诉只是一个典型,根据昨日出炉的苏州市消保委上半年投诉分析,涉及家用电器的投诉占28%%,而其中大部分来自于家电卖场。引发投诉有三大症结:售出家电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卖场方不执行国家三包规定;实际没有库存,仍进行销售,造成“负卖”现象,导致消费者在预定时间内提不到货。
投诉回放
三包期内
空调维修要收钱
7月2日,消费者韩先生投诉五星电器观前店
韩先生于去年5月27日购买小天鹅空调一台,今年6月30日因不制冷前往店中交涉,要求免费维修。“五星”答复“厂方已关门,要修就要出钱”。韩先生据理力争,但交涉未果。
消保委接到投诉后即与店方联系,明确指出,根据“谁经销谁负责”的原则,在三包期内应该为用户免费维修,在消保委的协调下,7月3日上午,韩先生的空调得到了修复。
商品功能
被营业员夸大宣传
7月2日,消费者陈女士投诉五星电器石路店
6月29日,消费者陈女士在五星石路店买了伊莱克斯加湿器一台,当时营业员讲,加湿器有美容功能。但陈女士拿回家后,仔细阅读了使用说明书,发现安全说明中明确禁止:手、脸靠近蒸汽,美容功能子虚乌有。7月1日她前往店中交涉,要求退货,也因交涉未果,7月2日向市消保委投诉。消保委认为,陈女士是在营业员的误导下才购买了加湿器的,属于上当受骗。在消保委的调处下,陈女士退了货。
电脑故障
多次协调才换货
7月3日,消费者李小姐投诉五星电器石路店
6月19日,消费者李小姐购华硕笔记本电脑一台,6月30日因电脑开机速度慢到店中咨询。经华硕售后服务部检测确定故障为“光驱不读盘、光驱激光头处烧毁”。“五星”告知要等一二天后有消息。7月3日中午,华硕售后服务致电李小姐,只同意修光驱。7月3日下午,李小姐向市消保委投诉,要求店方换货。但7月4日上午,李小姐到石路店换货时,店方只答应修理。下午,李小姐赶到市消保委反映情况,经多次反复与店方协调,才使李小姐在两天后换到电脑。
空调机
无货仍“销售”
7月3日,消费者吴先生投诉五星电器接驾桥店
6月30日,消费者吴琦购三菱重工空调三台,电话预约7月2日送货,3日安装。但店方2号没有按约送货,当天12点多店方致电吴先生,讲现在没有货,要等电话通知。3日早晨,安装公司的人来了,但无机可装。吴先生认为,店方是在愚弄消费者。他于7月2日下午到市消保委投诉,要求“五星”对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给个说法。后在消保委的协调下,吴先生才于7月10日拿到货。
新冰箱两次调换
仍然出现问题
7月2日,消费者方女士投诉五星电器观前店
6月9日,消费者方女士在五星电器观前店购三星冰箱一台,6月10日送货上门,发现外观有瑕疵,经两次换货外观仍有问题,店方愿补贴200元,消费者不同意,7月2日向市消保委投诉。经市消保委协调,7月5日,“五星”答应由方女士选择退货或换货,再给方女士适当补偿。(责编:木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