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带头大哥”吗?这位自诩“散户的保护神”。昨天,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向记者证实,吉林省警方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向该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带头大哥777”王秀杰,涉案金额高达1300多万元。
目前,“带头大哥777”案件的卷宗、证据已一并移交给了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院预计将在一周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得知消息后的记者在四平路上的国泰君安证券交易所,询问了几位股民,引来热议:“这样的人早该被抓了!”这位“带头大哥”,自称对股票预测准确率超过90%,自今年2月以来,在网上开博客、设QQ群传授股票经验,创造了个人博客三个月点击过千万的网络神话,更吸收1000多名全国各地会员,获利千万元,直到7月4日前后,“带头大哥”被警方刑拘。
曾经,面对网上对其预测的质疑,“带头大哥”用“股神”巴菲特的名言辩解:“只有在潮水退去时,才知道谁一直在裸泳”,今天,潮水已经退去,真相大白天下。但“带头大哥”事件留下的反思与疑问,值得慢慢咀嚼。
释疑:“带头大哥”犯的罪
吉林省警方向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王秀杰的罪名是:涉嫌非法经营罪。
一直关心此事的“中国证券市场维权第一人”严义明律师昨天向记者表示,王秀杰以“带头大哥777”的名义,在网上设收费QQ群传授股票经验,“这可看作是从事证券咨询,但王秀杰本人并不具备相关资质,也没有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严义明表示,根据证券法第122条规定: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证券业务。刑法第225条则规定:未经许可经营……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为非法经营罪。
严义明律师认为,如进一步调查发现,“带头大哥”在荐股中透露的“内幕消息”属实,意味着他泄露了股票买卖中未公开的重大信息,由此非法获利,涉嫌“内幕交易罪”;若不实,则可能因编造并传播影响证券的虚假信息,涉嫌“编造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若利用自己的影响力,引导股民买卖特定股票,操纵股价升降,则有可能涉嫌“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
有媒体报道:很多参加过“带头大哥”股票收费QQ群的网友,正在准备对“带头大哥”提起集体诉讼。“已有100多位网友响应了,下一步我们准备聘请律师替我们打官司。”
“如果王秀杰的非法经营罪被认定,民事诉讼的成功可能性很大。”严义明律师认为,股民需提供相关证据,包括双方签订的协议,往来函件,传真、信件,包括电子邮件、QQ留言,同时还要向公安机关提交自己进行证券交易的,能够证明损失的证据材料,包括股东卡、证券交易所的对账单或者交割单等。
大白:“带头大哥”的真面目
“‘带头大哥’自称是资深操盘手,荐股准确率达90%,我看他说得有鼻子有眼的,还真信了。”说起“带头大哥”,华东师大的小蔡一阵懊悔:看了“带头大哥”博客买的那只股票,到现在还被深套着。
确实,“带头大哥”的自述极有蛊惑性:名王晓,出生于高干家庭,1992年进入万国证券,担任大户管理员;1994年成为操盘手,叱咤上海股票界;2001年成为“独霸西南”的龙鼎咨讯公司首席分析师;2004年退出股市,转战邮票市场,获利丰厚;2005年再回股市,“带头大哥777”横空出世,以“散户保护神”、“股神”自居……
“带头大哥”被拘后,其真面目也逐渐露出水面:真名王秀杰,1973年出生于长春市一普通市民家庭,中专毕业后,就读于夜大;1992年,在建设银行吉林省分行营业部二道支行做储蓄员;1995年,转到人民广场支行做出纳;1998年,转到西安大路支行做房产科科员,直到2000年开始下海经商。
至于其自夸的万国大户管理员、龙鼎咨讯首席分析师、邮票市场的“啸聚英豪”等经历,全为子虚乌有。但正是依靠这些造假“光环”,2006年5月,王秀杰开始以“带头大哥777”的网名,在网上开立个人博客,炒作个人名气,私下里接受炒股QQ群会员。
思辨:私募基金合法性如何界定
“网上这样的炒股QQ群数以万计。”
昨天,参加过收费炒股QQ群的股民张先生告诉记者,开设这些QQ群的,往往是没有资格认证的民间理财人士,他们不仅收取会费荐股,还打着“私募基金”的旗号代客炒股。为此,“带头大哥”事件也再一次引起了业内关于私募基金合法性的争论。上海知亦行律师事务所律师华涛表示,所谓私募基金,是指通过非公开方式,面向少数机构投资者募集资金而设立的基金,主要分为私募证券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证券私募目前尚不是一个明确的法律概念,只是一种投资合作方式,但在中国证券市场上却非常活跃。”
“目前国内的私募基金处于三无状态:无批准资质、无承担责任能力、无法进行监控。”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副教授攀登说。2001年,时任央行非金融机构政策司司长的夏斌曾估计,国内的私募基金规模超过7000亿元。去年11月,深交所发布私募基金研究报告,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对于应该明确私募基金投资管理人资格要求,例如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必须以投资管理公司名义注册,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元等等。二是对投资者人数超过一定数量、管理资产超过一定规模的私募基金实施备案制度。三是尽快发展基金行政管理服务行业,鼓励私募基金通过银行托管基金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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