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结束了,城北的郭女士为了奖励一下考出高分的女儿,上街特地买了一款正在搞活动外观也非常漂亮的MP3,该MP3外面还贴着“快乐××”字样。谁知才用了两天,机子就出现了故障。郭女士赶紧找到店家,要求退货,谁知经销商板着脸告诉她:“商品售出不退不换。”
于是郭女士向栖霞工商分局投诉,当工商人员第二天赶到店家时,却发现该销售点已经撤柜走人了,旁边的商家表示,该销售点柜台租期到了,不再继租刚刚才搬走。而郭女士当时因图便宜,看外观也漂亮,买MP3时打了折,她就没要发票。无奈,工商人员也没法帮助她,郭女士肠子都要悔青了。
工商人员打开以往的投诉记录,经过调查发现:每逢节假日或学生假期,总有一些不法商家抓住一些消费者贪图便宜的心理,以旧换新,随意贴牌,大肆开展甩卖促销活动而出现消费纠纷的不在少数,而没有发票、商家快速走人又让大多数顾客只能自认倒霉。在此,工商执法人员提醒消费者:一是购买MP3等电子产品时,普通消费者要到规模大、信誉度高,并且正规的大商场、大商店购买,切忌只图价格便宜或方便省事在一些所谓“专营”的小店、小商小贩手里购买。二是非专业人士的普通消费者在购买MP3等电子产品时,尽量不要选择陌生品牌商品,可以按需选购知名品牌产品。三、购买时,消费者要索取发票、信誉卡,一旦发生质量、服务纠纷时,发票、信誉卡是投诉、解决纠纷的有效凭证,切不可为一点折扣就“捡了芝麻丢了西瓜”,不要发票最终难以保障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