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布的研究显示,人们享受音乐方式的多元化程度已明显提高,因为互联网对消费者购买歌曲的方式产生了革命性的影响。
但娱乐业制止非法共享版权资料的努力可能正在失效,去年,合法下载音乐的人数有所下降。
在接受娱乐传媒研究(Entertainment Media Research)和Olswang律师事务所调查的互联网用户中,一半以上的人表示,他们访问MySpace和YouTube等社交网站就是为了寻找新歌。
在MySpace的用户中,多达四分之三的人表示,他们至少偶尔碰到了一些音乐,随后在听到他人的感受时,会希望自己也获得这些音乐。将近三分之一的人会进而购买那些歌曲的CD,或进行合法下载。
娱乐传媒研究首席执行官拉塞尔•哈特(Russell Hart)表示:“社交网络从根本上改变了我们发现、购买和使用音乐的方式。”
“民主化力量、口口相传和即时购买,都挑战着现有格局,并为前瞻性业务提供了巨大机遇。”
但该调查同时发现,去年合法下载的拓展速度明显放缓。
版权持有者原本希望,在经过旷日持久的法律斗争后,与先前Napster等“流氓”网站之间的和睦共处,会将合法下载作为标准确立起来。
不过,尽管2005至2006年合法使用量增长40%,但过去12个月这一增幅仅为16%。这意味着在所有音乐消费者中,仍有近60%的人将从互联网上下载音乐作为增添其音乐收藏的方式,但这种势头似乎正在放缓。
该调查的作者表示,这可能反映出盗版活动的复苏,或者反映了消费者现在认为,与购买CD相比,(合法)下载并不太划算。第三个因素可能是,数字版权管理软件(阻止人们将歌曲像电脑文件那样分发出去)正令歌迷感到厌恶。
Olswang主管音乐业务的约翰•昂瑟(John Enser)表示:“由于非法下载量触及空前高点,同时消费者对受到起诉的担忧有所下降,音乐行业必须寻找更多的方式,鼓励公众合法下载音乐。”
(责任编辑:马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