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6人团伙疯狂盗割通信电缆,在一年的时间内,共盗割正在使用的通信电缆77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近40万元。日前,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乔现军等6名被告人无期徒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和罚金人民币5万元的刑罚。
2005年8月至2006年5月,被告人乔现军、鲁伟、王功发、王海旗、孙永保、杨岗等6人,以盗割通信电缆牟取利益为目的,结为犯罪团伙,疯狂盗割通信电缆。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共盗割正在使用的通信电缆77次,被盗通信电缆遍及河南长葛、荥阳、郸城、河北磁县、安徽临泉、陕西潼关等4个省17个县(市、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近40万元。每次盗割电缆都造成数百个电话用户通信中断数十个小时,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乔现军、鲁伟、王功发、王海旗、孙永保、杨岗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为打击盗窃、破坏电信设施犯罪,保护电信通信秩序。结合被告人犯罪情节,遂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