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实施的《劳动合同法》中,“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最引人注意。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在同一单位工作十年或以上的员工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少企业将之理解为增加了企业人力资源调整的压力。
“2007年9月,华为公司包括任正非在内的所有工作满八年的华为员工,在2008年元旦之前,都要先后办理主动辞职手续(即先“主动辞职”,再“竞业上岗”),再与公司签订1-3年的劳动合同;废除现行的工号制度,所有工号重新排序。
知情人士表示,华为此举意在规避即将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劳动合同法》‘规范劳动用工以及保持企业的竞争力采取的做法’中对企业未来用人制度带来的挑战。今年6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新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满足‘已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或‘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条件后,便可以与用人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成为永久员工。”
尽管补偿标准诱人,而且员工也出于自愿,但华为终究还是逃不过媒体的口诛笔伐。一时间,一场7000人集体辞职的奇观,一场耗资10亿人民币的壮举,一场被华为解释为提高员工竞争力的战略举措,一场同样被外界视为应对《劳动合同法》的阳谋,以卸下身上的包袱,甚至是对新法的一次挑衅,华为的“辞职风暴”在公众的注视之下被吵的越来越热,究竟是一次平常的战略调整,还是一次不寻常的恶搞?大家一时口语相传,各种说法甚嚣尘上……“华为集体辞职风波”卷入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11月中旬,针对深圳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近期5100名员工辞职再竞岗事件,广东省总工会主要负责同志11月9日约见华为公司高级副总裁。华为公司同时已经中止部分员工辞职再竞岗工作,并筹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对原已制定的直接涉及员工利益的暂行规定,提交职代会审议。但就在此时,华为一位“老员工”告诉记者,华为员工再次聘任的事件实际上已经完全结束,大家重新签订了劳动合同,按照新的合同开始上班。因此,也无所谓暂停和不暂停、中止和不中止的了。所有的员工都已经进入正轨工作,这次风波已经结束了。
虽然“华为辞职事件”似乎消失于无形,但是却留给我们更深层的思考。在这场喧嚣里面,太多人无法用平常心去看待一个企业有意或无意规避法律的行为,当我们把矛盾的焦点一致指向企业行为本身的时候,也就失去了客观分析问题的基础……其实,问题最终的落脚点恰恰正是问题的起点——法律,事情似乎并不简单,但往往也并不太难。
※事件链接
新劳动法即将生效企业开始集体躁动
粤近千中小鞋企主动歇业
即将施行的《劳动合同法》,正在成为压垮中小制鞋企业的最后一根稻草。亚洲鞋业协会调查显示,近三个月广东约有500家制鞋企业歇业倒闭。
这一说法昨日得到广东多家大型鞋企证实,无利可图的现状致使实力较弱的企业选择在12月底前主动歇业倒闭,稍有实力的则正谋划外迁。亚洲鞋业协会秘书长李鹏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在最近的两三个月时间里,广东中小型工厂已经关闭了四五百家,仅东莞一地1000余家制鞋企业中就有200-300家已经歇业。
“2008年1月1日即将付诸实施《的新劳动合同法》以及两税合一,正在成为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广东金履鞋业总经理刘坤说,初步测算,上述因素给企业带来的成本增加超过20%,而美欧等海外采购商并不接受成本上涨以后的新报价。
实际上,外迁的并不仅限于制鞋业。随着《劳动合同法》实施日程的日渐迫近,许多外资企业正在盘点企业的人力资源总量以及企业员工的工龄,并分析新法实施后,将给企业增加的成本。此前,日本最大的服装零售商之一的优衣库(UNIQLO)宣布,到2009年,将在中国生产的产品比率从90%减少到60%,同时将在越南和柬埔寨等东南亚国家的生产比例提高到30%以上。
沃尔玛中国裁员1200人或为应对新劳动法
全球零售巨头沃尔玛在中国掀起了一场裁员风暴
一名被裁撤的沃尔玛员工透露,同一天,沃尔玛全球采购中心在中国位于深圳、上海、莆田、东莞的四个分部,全部下达了裁撤令。“总数超过1200名员工,将分批次裁掉约200人,比例超过15%。”
针对裁员,沃尔玛给出了n+1补偿方案(n为工作年限),就是,一个工作两年的人,能得到3个月工资补偿。就补偿而言,沃尔玛的做法是符合劳动法规定的。
沃尔玛已经不是第一次就劳工问题和员工发生争议。此前,沃尔玛曾经因为拒建工会,被中国全国总工会批评。目前,沃尔玛在中国有两个系统,一个是沃尔玛全球采购中心(采购系统),一个是沃尔玛中国(超市系统)。到目前为止,沃尔玛仅在超市系统建立了工会,而在采购系统,至今没有建立工会。“如果有工会的话,那么这样大规模的裁员,是必须要通过工会,由工会代表工人和管理方协商,才能实行的。”相关律师表示。
明年1月1日之后,新劳动合同法将实施。新法在超时加班、合同解除等方面,都对员工更为有利。
-众说纷纭
“第一,社会上普遍认为它在规避法律,企业整个的形象、声誉已经是负面影响了。你不管怎么样解释,人家有人家的看法;第二,对员工来说,可能有人支持,比如说,可以拿到一部分钱竞争上岗。但你能够保证大家都上岗吗?而且肯定不是所有人都能够上岗,究竟要裁多少人,也许现在还是企业的高层机密。对企业的内聚力和凝聚力是不是有负面作用?第三,华为据称拿出10亿资金解决这一个问题。这个成本是不是值得出?如果遵守法律是不是有更好的处理办法?”
——《劳动合同法》课题组组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常凯称“华为有三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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