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内容建设上,Google的胃口也越来越大。据《IT时代周刊》获悉,他们已经与包括大型娱乐公司在内的内容供应商合作了几个月,试图将其内容搬到手机上。它的手机版网页搜索服务的业务范围也正在不断拓宽。YouTube等应用需要更多的带宽也是当务之急。
在目不暇接的收购、投资、合作和推出新业务的背后,Google已经对移动互联网形成了合围之势。目前,它只剩下了最后一道缺口,也是最关键的因素——频段资源。
Google的移动业务已经如此庞大,如果不争取主动,必将受制于人。改变规则或者拓展自己的无线网络,摆脱运营商的控制,直接与用户建立联系,这是Google所期待的。业内一致的看法是,一旦Google真正成为集移动运营、手机生产、软件开发于一体的超级载体,它在手机互联网领域将无可匹敌。
事实上,Google如果缺乏诚意也就不会要求FCC修改竞拍规则,在12月3日的竞拍确认阶段也就不会看到它的名字了。当然,Google坐拥150亿美元现金已足以支付所有费用。
Google新业务开发部门负责人克里斯表示:“为了在这一市场上引入竞争,使价格下跌到大多数人能够承受的水平,Google什么都愿意做。与尽可能多的业界厂商合作,建设和运营网络可能是必需的。”
谁将是受益者
Google CEO埃里克·施密特确认参加竞拍的消息时表示,他们将不依赖任何合作关系。
此前更多的人倾向于认为,Google可能会与有手机业务经验的合作伙伴联手竞标。如此一来,投入将颇为巨大,并有一定的风险。Google通信和媒体顾问Rick Whitt表示,如果公司计划在美国组建全国性无线网络,将需为此投入120亿美元的资金,组网时间需要三年。加上竞拍频段所需的至少46亿美元资金,则组网总投资将高达170亿美元左右。
对此,一些业内人士认为,电信业务距离Google的核心业务相去甚远。如果运营自己的电信网络,可能会产生巨额的潜在支出和管理方面的问题。从Google此前对多家相关技术公司的投资不能排除其自建网络的可能。
不过,此前Google多次称无意成为一家互联网服务提供商或是一家移动虚拟网络运营商,它期望进行合作,而不是与移动运营商们进行竞争,它的终极目标是改进用户体验。施密特也称,竞标无线频段并不等同于网络建设和经营。分析人士也认为,施密特和他的团队不太可能进入资本密集、低附加值的宽带管道领域。全球资产研究公司(Global Equities Research) 的分析师Trip Chowdhry也表达了类似观点,他指出,“我们认为Google不太可能自己建设和运营一个移动通信网络。”
业内人士推断,如果获得700MHz频段的使用权,Google可能会向一家或者多家运营商租赁该频段的网络连接权,而这正是它以前向FCC积极争取作为强制手段所实施的。作为条件之一,它将成为运营商无线网络中核心应用的首要品牌。至于盈利模式,它不会向用户征收应用服务的使用费,这方面将采取Google一贯的免费策略。其收入一部分将来自网络租赁费,另一部分则来自应用服务中的广告。
很多人推断Frontline无线可能是Google最理想的租赁对象。在他们看来,拥有先进的建网技术和能力,却缺乏资金的独立性公司正是和Google最容易达成合作的。
Google用广告来支持运营模式,对于它在移动互联网上采取低价策略抢占市场具有重要意义。内容和搜索将仍是移动广告的两大方向。Google自信能在移动互联网上复制其在传统互联网上的成功模式,它打算通过在掌握频段资源的同时,利用AdWords等广告系统,凌驾于各种应用之上,运营整个移动互联网的广告,让所有厂商为其“打工”。Oppenheimer的分析员认为,手机广告是Google未来最大的增长机会。根据该公司的预测,2007年美国每台个人电脑平均为Google贡献37美元。
但最重要的受益者还是用户。Google表示,无论与运营商合作还是竞争,其目的都是为了提供互联网连接。他们在访问互联网方式上将比以前获得更多的选择。此外,Google参与竞标成交的价格越高,说明它越有决心建设一个面向各种应用和服务开放的网络。从这个角度来说,有益于Google的事情也将会对终端用户有益。
传统的移动运营商则是最有力的反对力量。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研究员侯自强认为,“Google想把手机互联网变得和互联网一样畅通无阻。如果这一目标实现,移动运营商将沦落为通道,既得利益会严重受损,这虽然是大势所趋,移动运营商肯定要极力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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