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迪网 > 资讯中心 即时新闻 > 文章
  IT资讯搜索
 
IT产品搜索
· [专题] “人肉搜索”大揭秘
· [专题] 用科技抵抗灾害 赛迪网动员IT企业援助灾区
· [专题] 苹果3G iPhone发布 大陆"行货"遥不可及
· [热点] 特别策划:带您走近无线城市
· [热点] 史玉柱击败马云购51.com 进军社区网游
· [热点] 悬赏大英雄——在技术开发者的世界

团伙复制网通电信号码出租获有期徒刑

发布时间:2008.01.25 15:32     来源:人民邮电报    作者:人民邮电报

复制尚未投入使用的电信号码出租给他人使用,造成网通公司数额特别巨大的话费损失,近日被告人王目臣、王晓虎、牛云才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14年及10年6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05年8月至2006年2月间,被告人王目臣伙同被告人王晓虎以牟利为目的,复制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以下简称网通北京分公司)未安装使用的3个小灵通IC卡公用电话号码,并将复制的多部电话话机出租给杜某、李某、丁某、赵某等人使用,获利人民币2600元,造成该公司话费损失共计人民币647388.4元。其间,被告人王目臣单独复制了网通北京分公司未安装使用的两个小灵通IC卡公用电话号码,并将复制的多部电话话机出租给王某、陈某、杜某、刘某等人使用,获利人民币3450元,造成该公司话费损失共计人民币204513.3元。

2005年11月间,被告人牛云才将网通公司未安装使用的小灵通IC卡公用电话号码及密码提供给被告人王目臣用于复制,并将复制的话机出租给王某、杜某等人使用,王目臣收取二人租金人民币600元,牛云才获利人民币800元,造成该公司话费损失共计人民币124707.3元。

被告人王目臣于2006年2月15日被抓获归案,被告人王晓虎于3月7日被抓获归案,被告人牛云才于4月7日被抓获归案。综上,被告人王目臣盗窃数额为人民币851901.7元,被告人王晓虎盗窃数额为人民币647388.4元,被告人牛云才盗窃数额为人民币124707.3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目臣、王晓虎、牛云才无视国法,以牟利为目的,复制网通北京分公司电信号码出租给他人使用,给该公司造成数额特别巨大的损失,三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对于给被害单位造成的损失,依法责令三被告人予以退赔。鉴于被告人王目臣、王晓虎、牛云才系初犯,被告人牛云才当庭自愿认罪,有一定的悔罪表现,故对三被告人分别予以从轻处罚。宣判后,除牛云才外,王目臣、王晓虎均表示上诉。


[ 发表评论 ] 字体[  ] [ 打印 ] [ 进入博客 ] [ 进入论坛 ]  [ 推荐给朋友 ]
  相关文章
· 服务价值链管理改善电信业传统职能型服务 (01-25) · 思科网通合作"思科网真"提供远程面对面沟通 (01-25)
· 思科网通签署备忘录 展开大规模通信合作 (01-25) · 北京网通固定电话月租费将有望逐步取消 (01-24)
· 网通表示:固定电话月租费 将被逐步取消 (01-24) · 西班牙电信三度增持 中国网通国际化加速 (01-24)
· 网通左迅生:北京固话月租费有望逐步取消 (01-24) · 国务院"1号文"发布 广电拿什么与电信博弈? (01-24)
· 网通CEO左迅生称 固话包月将取代月租费 (01-24) · 服务价值链管理 改善电信业传统职能型服务 (01-24)
  客户需求反馈表
* 姓  名:
更多资料  了解方案  认识厂商
* 单位名称: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件:
  赛迪推荐  
  手机·资费 ·新品·导购·评测·手机资费·宽带
手机搜索  诺基亚 N73 MOTO Z6
  IT产品 ·笔记本·台式机·服务器·打印·投影
IT产品搜索 
  IT技术 ·开发·网管·安全·数据库·操作系统
  信息化 ·热点·专题·访谈·周刊·方案案例
· 自助供应链已搭好 软件“沃尔玛”雏形初显
· 支付宝巨人合作提供第三方支付 支付电子化
· 访谈 西安协同的BPM和SOA战略 信息化监理
· 菏泽网通改造方案 海事数据交换平台方案
  IT博客 ·曾剑秋·项立刚·Java学习·网管
  IT技术论坛 ·开发·网管·安全·数据库·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