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明星陈冠希与多名香港当红女星的激情照在网上曝光,由此引发“艳照门”事件,相关帖子点击量甚至高达2700万次。有评论认为,这起事件演变成大范围的集体偷窥事件,与网络媒体的传播有很大关系,一些网站为了追求点击率和知名度而放纵了自身责任。
也有包括深圳新闻网在内的四十余家网站保持了理性态度,联手发表《倡议书》呼吁同行共同抵制“艳照门”。网络联手自律,闪现了自我纠偏的人性亮点,如果能够推而广之将使这一行业“因祸得福”。同时,行业的规范不能仅靠自律,长治久安还需完善法律。
网络是否推波助澜
杨菁(江苏、财务部门职员):没有网络的传播,“艳照门”事件就不会被公众知晓?错,还是会有很敬业的“狗仔队”把它公之于众,只不过是时间早晚问题而已。所以,不应该将“艳照门”事件归咎于网络传播。
吴献坤(河北、工人):在“艳照门”事件中,网络起到了推动波澜的作用。网络具有传播速度快、影响范围广等特点,由于从业人员素质的良莠不齐以及网民的猎奇心理,致使“艳照门”事件被扩大化。
范大中(广西读者):“艳照门”事件中,未成年人是最有可能的受害者。但谁都很清楚,网上艳照数不胜数,因此未成年人如何使用互联网的问题早已存在,与“艳照门”无太大的关系。太阳会出来,明星会复工,大家该干嘛就干嘛去。所以不必过分夸大艳照的危害性,并一步一步引向管制互联网这样宏大的命题上去,那样的话大家都会成为实质上的受害者,而毁了网络赐予我们的可贵自由。
梅广(湖北读者):“艳照门”之所以能在网上掀起轩然大波,就在于一些人错误地以为互联网是虚无的,在网络上可以为所欲为。网络虽然是一个虚拟的世界,但它的“虚拟”只是对网民的“ID”而言。实际上,网上发生的一切不文明行为,无一不是社会现象的映射,它同样会影响人们的道德观念,影响青少年一代成长。
宏毅(网友):从百度和Google搜索到的大量新闻资讯可以看出,网民是“艳照门”的受众。如果没有媒体的积极传播,“艳照门”不会在网络上和社会上产生如此巨大的影响。是媒体在引导公众的审美趣味,而不是公众引导媒体的审美趣味。
利用网络要“扬善抑恶”
武洁(江苏、医生):已有相关的医学心理研究显示,“窥私欲”确实是人的本能之一。无论人们承认与否,心底里的窥私欲求其实总是存在的。“艳照门”的肆虐和传播,其实并非网络的原罪,而是人们心底的欲求使然。网络的善恶是由使用者决定的。尽管“窥私”乃人的本能欲求,但人的欲望却并不能任由其随意宣泄,人需要文明与伦理对欲望进行约束。如此看来,“艳照门”所引发的网络自律倒不失为闪现出的人性自我纠偏的亮点。
吴江(南京读者):“艳照门”再一次将网络传播的“双刃剑”效应暴露得淋漓尽致。如何善用网络这个事物,发扬它的好处,抑制它的不良效应,建立网络文明,显然应当成为网络文化建设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关键环节。从这个意义上说,“艳照门”事件能够引发网络媒体的自律,并形成有关网络文明的倡议,未尝不是“因祸得福”的好事。
老徐头(网友):偷拍、暴露隐私充斥网络;裸聊早已为社会诟病;“露点”“露肉”的照片,成了提升点击的噱头。人们不禁要问,互联网是一个制定不了规矩的“自由市场”?网络给了民众一个说话的好地方,网络也越来越显示出传达民意的巨大作用,政府也开始利用互联网倾听民声,进行沟通。这是发扬民主、让人民说话最好的时期,值得我们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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