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财政部、商务部决定自2007年12月至2008年5月,在山东、河南和四川三省开展家电下乡试点工作,对试点地农民购买家电产品,由中央和试点地区财政以直补方式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补贴,三省的农民在买到专为农村市场生产的限价家电产品后,可以直接到财政部门申领“家电下乡”补贴。
家电下乡既能激活农民购买能力,加快农村消费升级,扩大农村消费,促进内需和外需协调发展;同时,又可以使国际贸易争端频发的家电产品在国内市场畅销,可谓一举两得。
升温农村消费市场
当前的家电出口退税率为13%,因此家电下乡比照出口退税率,对农民购买试点家电产品给予13%的补贴,可以说是把对出口家电产品的优惠政策直接用到中国广大农民身上了。
“家电下乡”活动由财政部和商务部联合家电企业、流通企业共同启动,补贴产品由中标企业按协议生产,共197个型号,贴有“家电下乡”标识。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3%予以补贴,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中央财政负担80%,地方财政负担20%。
就单价而言,中标彩电必须在1500元以下,冰箱或冰柜2000元以下,手机1000元以下。“家电下乡”能够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在建立适合农村消费特点的生产和流通体系的基础上,促进内需和外需协调发展。
而之所以选择彩电、冰箱和手机,是因为这三种产品既有利于改善农民生活,又能促进生产发展,通过这种直补方式,激活农民购买能力,加快农村消费升级,扩大农村消费。在短期内不能直接提高农民收入的情况下,让农民以便宜的价格买到消费品,就相当于提高了收入,一样可以刺激消费。
的确,企业让利、国家补贴的“家电下乡”,政策能够刺激消费者需求。因为农民消费1元,可以带动2~3元的GDP增长。现在,农村家电市场已开始启动,未来可能出现爆发式增长。调查表明,目前农村家电拥有量不高,截止到2006年年底,农村居民家庭平均每百户冰箱、空调、洗衣机的拥有量分别为22.5台、7.3台和43.1台。而从市场容量的角度来看,农村几乎与城市相当。根据中国统计年鉴的数据测算,2006年底,城镇的家庭户数约为1.96亿户,农村的家庭户数约为1.82亿户。农村家电市场的需求贡献不仅来自于城市化进程的推进,更来自于广大农民家庭消费能力的具备,消费意识的觉醒。
另一方面,农村消费升温,与近年来惠农政策下农民日渐丰盈的钱包有很大关系。从2004年起,中央连续下发了4年“一号文件”,实施一系列“多予,少取,放活”政策,2004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936元,从当年开始,农村消费明显升温,农村消费额较上年增加2312亿元。2006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587元。农业部门预计,2007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有望突破4000元。
农村的家电消费水平与收入水平关系密切,可支配收入水平高的省市,冰箱的保有量水平也较高。降低家电产品的价格和提高收入对消费的影响是同向的,都会刺激消费。政府补贴家电购买无疑是一种鼓励消费的有效策略。
此次试点地区家电增长潜力较大,家电下乡试点工作所选取的山东、河南和四川是目前农村人口最多的三个省,分别占全国农村人口的6.8%、8.6%和7.28%,总计占全国总农村人口数的22.68%。因此这三个省的农村市场容量居全国之首。
同时,从保有量的角度来看,农村家电市场亦有较大空间,正处于快速增长的阶段。山东农村的冰箱市场正处于成长期,河南和四川农村的冰箱市场尚处于导入期;彩电市场虽然保有量已经较高,但是与当地城市市场每百户120~140台的保有量水平相比仍有22%~64%的增长空间。可见,试点地区的家电保有量存在较大的上升空间。
超级产能“泄洪区”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家电生产国和出口国,近年来,当年产量约一半需要靠出口消化,家电产品成为中国贸易顺差的重要来源。2006年,中国仅彩电、冰箱、洗衣机、空调、手机等五种产品的顺差额就达500亿美元,同比增长45%,占顺差总额的28%。国际上针对中国家电产品的贸易摩擦频繁发生。同时,随着渠道布局加速,连锁卖场在城市的分布已接近饱和,各家电品牌在城市中的竞争日益激烈,而家电企业布局三四级市场的口号也已喊了多年,却没有多大起色。
此次,“家电下乡”作为国家扶持家电企业和满足农村家电产品需求的双向优惠政策,不但为中国家电企业的超级产能找到了一个广阔的“泄洪区”,同时也解决了农村百姓购买家电不方便的难题。
实施“家电下乡”,既可转移出口能力,减少贸易顺差和贸易摩擦,又可消化家电行业过剩产能,扭转企业效益普遍下滑的势头。与单纯控制出口相比,这种方式符合市场经济原则,有利于企业发展,更有利于就业和和谐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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