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家宜解不宜结!六部委的发文,有可能终结电信、广电由来已久的争斗,也意味着它们相互之间的渗透有了政策支持。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由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信产部、税务总局和广电总局联合制定的《关于鼓励数字电视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下称《政策》),鼓励广电和电信相互融合渗透,更明确了双方可进入的“领地”。
《政策》规定,从今年2月1日起,鼓励广播电视机构利用国家公用通信网和广播电视网等信息网络提供数字电视服务和增值电信业务。同时,在符合国家有关投融资政策的前提下,支持包括国有电信企业在内的国有资本参与数字电视接入网络建设和电视接收端数字化改造。
目前,广电部门面临的竞争压力较大,数字电视推进迟缓,遭遇资金瓶颈,而仅靠广告收入,显然难以与电信系抗衡,这也是广电这几年彻底被电信甩在身后的重要原因。广电部门渴望向传统电信网络领域渗透,特别是宽带接入方面。而电信运营商,特别是固网运营商,在固话用户持续流失,宽带接入放缓的情况下,急需开展IPTV、手机电视等业务,寻找新的收入增长点。
广电总局一直以1999年颁布的广电、电信双向禁入的“82号文件”为依据,认为电信阵营运营IPTV违反了国家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