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事情的巨大意义在于它对人们生活的巨大影响,但这种巨大影响往往没有人们描述的那么轰轰烈烈,动辄挂上“革命”的称谓。它就这样自然而然地来了,以至于人们可能不经意间就接受了它的存在。“支付宝”就是这样。
所谓“支付宝”,是互联网络虚拟市场交易提供资金支付的服务平台。买家在网上选定商品后,先付款给“支付宝”,买家收货并确认无疑后,“支付宝”再将货款支付给卖家,从而实现整个网上交易行为。
众所周知,“虚拟经济”不等于“虚假经济”,信誉的缺失和安全感的无所依托,一度使“虚拟经济”仅仅是停留在纸面上的漂亮名词。对于用户而言,即使是小额现金支付或银行卡支付,在交易的过程中还会担忧支付是否安全。对于更数字化的“虚拟经济”,安全性无疑更会让用户感到担忧。而出于对“虚拟经济”变成“虚假经济”的担忧,也使立法机关对虚拟经济的可控性打上了大大的问号。
而在这种背景下,“支付宝”的兴起,无疑为虚拟经济的发展铺平了道路。
先来看这样一则案例:
日前,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原告上海聚和堂广告有限公司的申请,对该市一家网上服装销售公司在互联网支付平台——“支付宝”内的50多万元资产成功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这是该院首次对网络虚拟资产成功执行的一起案件。
由于网络交易支付方式有别于传统市场交易支付方式,所以一中院对该起涉及网络虚拟资产的保全案件进行了充分研究,并制定了完整的执行方案。执行人员随即奔赴“支付宝”在杭州的总部,通过该部人员的协助,成功冻结了被告在互联网上以虚拟账户登录名和号码开设的交易账户内资产。
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支付宝作为第三方支付平台,在数字认证、安全性上的严格保障措施,已经得到了法律上的认可。立法机关也通过这个案例对虚拟经济的运行看到了可控性。
联想到2007年8月正式启动的“支付宝互联网信任计划”,可以看出虚拟经济作为现代人经济生活中越来越重要的一部分,信任机制的构建已经受到大众的普遍关注。据了解,支付宝对所有提交信任认证申请的公司,都会按照严格的程序进行审批,以确保‘信任计划’得到真正落实。
正像支付宝的企业理念所倡导的那样“因为信任所以简单”,信任是虚拟经济赖以存在的基础,简单使虚拟经济高效率的运行成为可能。
从以上两个例子可以看出,支付宝作为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旗手,其肩负的不仅仅是企业本身的希望,它还获得了社会大众和国家的信任。这是对支付宝产品本身的信任,也使支付宝有必要承担更大的社会责任。这责任便是不断努力推进第三方支付平台行业的发展,进而推进虚拟经济产业的发展。也只有虚拟经济进一步的大发展,才会给支付宝带来更大的发展空间。幸运的是,现在支付宝正前进在正确的航线上。
可以说,支付宝正通过自己的努力,用信任为中国虚拟经济的发展护航。
(责任编辑:燕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