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营利为目的开网店需办照;个人不以营利为目的在网上出售、置换自用物品,无需到工商局登记办照;在住宅楼里经营电子商务,需取得业委会或居委会的签字同意。从3月5日起至3月12日,北京市工商局发布电子商务监管征求意见稿,对网上开店办照的具体适用范围予以细化,公众可将意见发至tjc@baic.gov.cn。
意见稿特别明确,3类情况的电子商户可以不登记注册:一是在互联网上出售、置换自用物品,且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个人;二是已登记注册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其电子商务经营范围与原经营范围相一致;三是已取得政府监管部门颁发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或完成网站备案,并领取了工商营业执照。据介绍,该意见稿在征求社会建议后,力争3月底正式出台,并在年内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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