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络购物人群的增多,网上消费问题正逐渐成为消费者投诉的热点。来自市消委会的数据显示,2006年发生的网络购物投诉达到490宗,2007年1至8月份382宗。
据市消委会负责人介绍,方便、便宜是网上购物的最大特点,但一些经营者利用我国网上消费尚不成熟,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在互联网虚拟环境中暗设了一些陷阱,肆意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此,市消委会昨日发布3·15系列报道之“网上购物消费警示”。
据了解,目前网上购物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一、网上购物诈骗。
一些不法经营者利用网络媒体发布虚假信息或者盗用、利用合法公司相近似的名称,提供的经营地址、营业证号等都是一些虚假信息,从而达到骗取钱财的目的。
典型案例:
李先生于2007年11月20日在被投诉方的网址上看到一部佳能相机,于21日汇款1430元购买,但在约定时间未收到物品,再联系对方,电话关机、网址也打不开。
二、交易的商品货不对板。
典型案例:
姚先生2007年8月24日在某网站购买了一条项链,价值152.5元。网页上介绍“此款项链系欧洲制造,用上好的材质且做工精致,绝对不是市面上一般所谓韩国饰品可比较的”。收货后姚先生却发现项链做工粗糙,当时就向供货商提出要求降价,返还100元。
三、网上交易完成后售后服务差,不履行服务承诺或“三包”义务,给消费者退换货、保修带来不便,有的甚至根本没有售后服务。
典型案例:
蒋先生2007年10月26日在某网站上购买一部某品牌手机,售价1070元。蒋先生用了一个星期出现质量问题,跟商家联系,对方同意更换一部新机。蒋先生第二天便把手机寄给商家,对方答复修好很快就会寄回,但数月后蒋先生仍未收到手机,便向消委会投诉。
四、网络上充斥着大量非法经营者,销售方大多没有营业执照。
典型案例:
李小姐去年8月份在网上看到一款某品牌儿童餐桌的价格比市场价格低将近30%,就与卖家联系,卖家称要先打钱到账号后才发货,并承诺第二天送货上门,在李小姐把钱打过去后却没有收到餐桌,便向消委会投诉。后经过调查,卖家既没有工商注册的实体店也没有在正规的购物网站上进行登记,李小姐货款无法追回。
五、某些提供交易的平台未尽到监管的责任和义务。
典型案例:
何小姐在某大型购物网上拍卖买了5个MP4,其中有两个收到时是坏的。在征得卖家同意后,她把两个坏了的机器放在包装盒里快递给对方,还把机器毛病写在纸上。一个多月过去了,没见对方寄来更换的MP4,当时何小姐也没太在意。因为是通过网上金融系统付费,到了限期她就申请退款,没想到卖家竟说没收到退回的物品。何小姐查了快递追踪,得到的答复却是早已寄达。她向网站投诉后,卖家才承认收到了,可是又说只收到了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