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迪网讯】3月14日消息,中国电子商务法律网总裁、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副主任阿拉木斯先生于今日做客赛迪网,就网络交易安全以及消费责任等问题进行了一些探讨。
访谈嘉宾: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副主任阿拉木斯
访谈时间:2008年3月14日 10:3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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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访谈实录: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我们今天很荣幸的请到了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副主任阿拉木斯先生,就网络交易安全以及消费责任等问题进行一些探讨。
阿拉木斯:各位赛迪网的网友大家好!今天非常荣幸能来到赛迪网,再一次就与互联网有关的消费者保护的主题和大家交流。因为我记得去年也是这个时候来的,每年一度的3•15成为我们重点关注的主题,每一年都有新的主题,每一年都有新的进步,这是很有意思的事情。
主持人:是您能不能给大家谈谈07年电子商务市场的宏观发展情况,与往年相比有没有什么新的变化?
阿拉木斯:首先从数据上来看,07年电子商务市场交易额突破了7000亿元人民币,预计今年将突破1万亿,08年的发展应该应该比较大,因为毕竟有奥运会的影响。
从07年来讲,有三个变化,第一个政策法律环境的进一步完善。首先是我们国家第一次出台了电子商务的发展规划,也就是《电子商务发展“十一五”规划》,以前有信息化的规划、国民经济发展的规划,但没有电子商务发展的规划。07年6月出台的是我们国家第一个专门就电子商务定的发展规划,也就是规划了5年之内电子商务要发展到什么样?为了达到这样的目的要有什么措施?推进哪几个项目?取得怎样的进展?应该如何推进、协调?这我想应该是意义非常大的。这是我们第一次明确了电子商务发展中的一些目标。我记得05年的时候我们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我本人也很荣幸也参加了起草工作,在国家发改委做这样的事情。当时我们基本上在这个文件中回避了很多数据,就是说电子商务现在的数额是多少,将要发展成多少?在企业信息化、行业信息化各个方面,我们在网上消费、购物这方面应该达到一种什么样的份额,通过什么样的措施?这些方面是量化的指标,05年的文件里是回避的,因为电子商务是跨行业区域的东西,是一个软性的东西不是一个很独立的产业,确实有些数字不好说。
但是去年《电子商务发展“十一五”规划》中也是我们第一次看到了非常明确的数据,电子商务五年之内我们要达到什么?比如它有一个很重要的指标,五年之内,经常性参与电子商务的企业比例要由现在的2%提高到30%。这也是非常明确的数据,但是另一方面来说也是一个艰巨的任务。
为了达到这样的目的在《电子商务发展“十一五”规划》中还明确提出了一个措施,这个措施也是在其他相关的电子商务领域,政策法规领域没有得到明确的。就是要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第三方服务平台。这反映了我们政府的一个思路。毕竟我们的电子商务企业信息化的普及、整体的应用基础不是那么牢固,不是那么扎实,为了拓展这种基础主要是要发展更多的尤其是中小企业参与到电子商务中来,使他们成为电子商务真正经常性的参与者和真正的受益者,这是我们这一规划的主体思路。为了达到这个目标,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发展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这个政策应该说是很新的,在以前至少不是很明确地提出来,有了这样的提法以后应该说政府对于电子商务的着力点应该说找准了,也找到了。
当然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目前至少从法律的层面上看,还是处于相对比较尴尬的局面,因为它在交易过程中提供很多交易、支付等服务。对于他们来说,买方和卖方之间是什么关系?买卖方出现问题,或者买方受骗的话这个平台是不是要和卖方一样承担连带责任?这方面都不是很明确。或者说包括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法律地位、行业许可等都还不是很明确,我们有关部门一直在起草这样的一个规定,但是目前为止还是没有出来。也就是说虽然从政策层面对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的发展和鼓励得到了明确,但是我们还是应该看到在法律层面上,第三方电子交易平台和支付平台的法律地位和法律责任还不是很明确,这方面确实还是一个缺憾,或者说是我们下一步需要尽快解决的问题。
除了《电子商务发展“十一五”规划》之外,去年商务部还就网上交易颁布了两个文件,一个是3月份的《商务部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这也是我们国家第一次专门针对网上交易领域如此具体、全面的文件规定。另外一个就是年底颁布的《商务部关于促进电子商务规范发展的意见》。这两个文件的特点一是涉及内容非常广,像支付、物流、个人信息的使用、消费者保护、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的定义和义务,都涉及到了。当然它们不是由国务院颁布的法规,也不是人大颁布的法律,所以它的法律效力是比较低的。所以这两个文件在整个内容上、处理上是比较弱的,只是说鼓励大家怎么做,建议第三方应该怎么样。没有强制性的措施,没有法律责任这一部分,比如不做会进行罚款或者取消相关的资质等。这两个文件理论内容很好,但是它对于实际应用过程中直接的纠正也好,或者说法律救济也好还是比较弱的。
去年第二个变化,就是业界都很关注的阿里巴巴以及巨人网络上市。去年这两个企业纷纷上市和上市后不错的表现,应该说标志着我们国家的电子商务产业和网络游戏产业达到了相对来说比较成熟的阶段和水平。阿里巴巴可以说不仅在国内市场、在国际市场也是崭露头角。从B2B、B2C、C2C到网上支付、到软件、到搜索引擎……应该说产业链非常全面。这几年它从电子商务的信用体系建设、网络实名制的查询、第三方交易保障等方面做了很多机制上的尝试,当然正是因为这种尝试符合了市场需求,才有了一步一步的壮大成功。这种发展意味着我们中国特色的电子商务模式虽说不算非常成熟,它还在不断发展且还有很多问题,但是至少达到了一个阶段。
在网络游戏也是这样,征途网络游戏开创了网络游戏新的交易模式和服务模式。但是从另一方面确实让我们再次看到这个领域的市场空间非常大,潜力确实非常大。如果能够挖掘到适合消费者的模式,我个人感觉恐怕没有任何一个领域能够像这个领域一样成就一个企业最快速的成长。因为它毕竟是虚拟经济、虚拟财富,虚拟财富显然它的创造和增值远比实际财富增长快得多。互联网这种网络N次方的效益,确实在网络游戏虚拟经济中体现得是最为充分的。
第三个变化是我们的网上支付市场进一步壮大,这个产业进一步成熟。因为网上支付是电子商务中的三个环节之一,基本上是两类企业在做,一个是传统的银行,另一个是新兴的第三方支付企业。近几年尤其是在前两年主要是第三方支付发展比较快,快速占领了市场。从前年、去年开始,传统的银行一方面注意到了这个市场巨大的空间和成长性,另一方面由于它自身的回归A股市场的需要,因为上市以后需要每年的增长率,这样必须要发展新业务。在传统银行的发展规划中,我们也确实看到网上支付领域越来越受到关注,它们开始投入更多的力量从事这方面的事情。所以网上支付市场刚开始由第三方支付平台带动,进而传统的金融企业参与并且不断加强,使得这个市场更加成熟也更加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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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饶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