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前,市民宋女士家中的彩电出了故障,当与厂家售后人员联系时,却被告知,彩电已超过保修期,上门维修要收取100元钱的“上门服务费”。宋女士联系了一家电器维修店的人员,更换了一个小零件,总共只花了80元就把电视修好了。
同宋女士一样,隋女士也遭遇到这一问题。隋女士花了1万多元买了一台电视机,保修期刚过也出现了一点故障。隋女士在支付了100元钱的“开机费”和130元零件成本费后,电视恢复了正常。这让她着实感到不理解:保修期过后,生产厂家上门检修,“上门服务费”或“开机费”到底该不该收?应该收多少?
昨天上午,记者拨打部分品牌产品的售后服务中心电话,这些中心的工作人员均表示,公司规定,超过三包期的家电产品,上门维修时要收取一定的费用,对冰箱、空调等要收取30至100元左右不等的“上门服务费”,对彩电、高级音响等则要收费“开机费”。对此,市消协工作人员表示,产品的保修期已过,维修者应消费者的要求上门修理,必定要增加成本,收取合理的“上门费”是应该的,而收取的额度并没有统一的标准。而据记者了解,国家允许家电企业可以收取的维修费用主要包含检查费、修理费。(责编:mu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