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1500元从网上买回一条“贵宾狗”,没想到一周不到就因犬瘟晚期而抽搐死亡。买主安先生伤心气愤之余将网络卖家潘先生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小狗医疗费、狗粮费用、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4000余元,但浦东新区六里法庭日前一审判决没有支持他的诉讼请求。
去年年底,安先生在一家网站上看到一则出售“贵宾狗”的信息,当即联系卖家潘先生“验货”,并当场约定以1500元价格成交。
“网络购买宠物狗有惯例,一般承诺在7天内包退包换。我向卖家购买时,对方承诺这狗不会是‘礼拜狗’(即购买后一星期内死亡)。”安先生称,“把狗带回来的时候,这只狗就有颤抖症状,但卖家说这是正常现象。”今年1月13日,安先生将“贵宾狗”带回家中。
孰料,3天后小狗开始腹泻,并一直狂叫不停,还出现口吐白沫、抽搐等症状。安先生立即将小狗送到上海市农科院畜牧兽医研究所动物门诊部就医。
经诊断,此狗为犬瘟晚期,根本无法治疗。1月19日,小狗不治身亡。
安先生称,犬瘟发病一般在1至3周后才会出现,因此可断定他购买时小狗已经患玻小狗死亡后,他曾多次要求潘先生退款,但是对方不予理睬。
被告潘先生则认为,关于小狗买卖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协议,虽然安先生曾打电话告知小狗生病,但无法确认小狗生病死亡的具体情况。
法院审理后也认为,安先生称小狗在交付时已患病并由此导致死亡,却无法举证,故法院难以支持安先生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