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家电下乡”试点企业的家电产品网点必须要在政府主管部门登记备案。记者今天从市经贸委获悉,根据商务部、财政部《家电下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从即日起,卖“家电下乡”产品的销售网点必须进行备案。据介绍,市经贸委将对各区市上报的网点备案表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通知各区市流通主管部门予以备案,通过备案的销售网点将在新闻媒体上公布。 (责编:mu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