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李健熙享有的名望和影响,一些分析人士认为,在当前这轮针对三星集团的特别调查中,他仍有可能逃过司法处置。英国《经济学家》周刊报道指出,李健熙在1996年因为行贿被判刑2年缓期执行,而到1997年却得到豁免。
路透社记者瑞素尤(音)则这样形容李健熙在韩国的独特地位:“公众场合罕见他的身影,他说话轻声细语,但只要李健熙咳嗽,韩国就会感冒。”
家族悲剧
家族企业三星集团的崛起成就了李健熙的成功,但家族利益纠缠不清也是三星集团接受调查,并导致李健熙辞职的原因之一。
韩国检察官17日指控说,李健熙等人利用1199个匿名账户,动用秘密资金买卖集团子公司股票,牟利5643亿韩元(5.69亿美元),涉嫌逃税1128亿韩元(1.14亿美元)。
在韩国检方对三星集团的调查中,李健熙的儿子、三星电子专务李在荣也牵涉其中。检方指控,李健熙采用不当手段,指示管理层把集团管理权逐步移交给李在荣,涉嫌背信罪。检察官还说,证据显示三星集团内部确实存在高达4.5万亿韩元(约合45亿美元)的秘密资金,但这笔资金并未用于行贿。
除了李健熙,检察官还对9名集团高管提出共谋指控。李健熙辞职当日,李在荣也宣布辞职,将离开三星电子公司首席客户管理官职位到海外“下放”锻炼。
三星集团几次被指控涉嫌腐败、背信等行为,症结在于集团缺乏透明、现代化的管理方式。当李健熙鼓励运用前沿技术从事产品研发之时,三星集团内部运作却沿用老旧的管理方式,尚未完全脱离家族企业的影响。
三星集团下属各企业虽然实行股份制,但真正上市的公司并不多,集团通过各子公司之间交叉持股保证整体利益,但由于结构复杂,运作效率低下,有时甚至出现子公司之间的利益冲突。
随着三星集团的壮大,李健熙家族的资产也逐年上升。2006年李健熙个人资产为43亿美元,名列福布斯排行榜亚洲第16位。但李氏家族对三星集团下属企业持有的股份并不多,2006年只持有三星电子公司3.3%的股份,通过忠实的管理层控制集团。
一些分析人士认为,三星集团的经济丑闻短期内势必影响投资者信心。“因为投资者对韩国企业改革的缓慢进程失望,”韩国友利投资证券公司分析师金圣玄(音)说道。不过,金圣玄认为,就长远看来,对三星集团的调查有利于推进韩国企业加速现代化进程、增进管理透明度。(袁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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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健熙主要经历
1942年1月9日生,庆尚南道宜宁郡人。
1965年日本早稻田大学商大毕业获经济学士学位。
1966年在乔治·华盛顿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结业,同年进入东洋广播公司。
1978年任三星物产株式会社副会长。
1981年起任韩日经济委员会副会长。
1982年起任韩国青年联盟理事。
1987年 -1998年,任三星集团会长。
1982年-1996年任韩国业余摔跤协会会长。1996年起任2002年韩日 世界杯足球赛委员会成员、国际奥委会成员、韩国奥委会名誉委员长等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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