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LED芯片企业人士 很明显,国外企业发起的这次“337”调查是投石问路,目前虽然只是针对外延和芯片的,但他们的目的是要看看我们的反应,所以我国企业要积极应诉。未来我们的应对策略一是要积极进行技术创新,走不同的技术路线,二是要由相关企业联盟、研究机构一同组建专利池。未来,可能我们会遇到更多的“337”调查,我们呼吁行业要共同应诉,积极应诉,不要退缩。
联合应诉刻不容缓
● 充分发挥政府及行业协会作用
● 积极应诉更需全行业支援
梁秉文 对于目前的“337调查”事件,由于国内LED企业大多数规模较小,实力有限,对外了解较少,一般没有能力处理涉外的法律诉讼,这就要求我们的行业协会、联盟发挥重要作用,组织、协调、整合资源,使得我们的企业能团结一致应对涉外的诉讼,特别是类似于目前这样涉及面广泛的“337调查”的案件。这样的诉讼处理不好,会使很多中国LED企业受到长期的负面影响,甚至将来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中国LED产品都将无法进入美国市场。所以中国LED业界企业应该团结一致,整合资源,分工负责,共同把应诉的工作做好。同时要多了解国外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法律程序以及以前的案例。对于目前的事件,中国半导体照明研发及产业联盟做了大量且富有成效的协调和组织工作。他们第一时间与各方面沟通和了解情况,并组织相关企业研讨应对措施,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争取帮助。
作为联盟的常务理事单位,蓝宝光电公司也尽了最大的努力,做我们力所能及的事。我们愿意听从联盟的统一安排,联盟需要什么我们就做什么。其他企业和研发单位对联盟的工作也表示出了极大的热情和支持。大家群情激昂,愿为应诉作出贡献。当然,此次事件的结果如何,目前还很难下结论,但只要大家团结一致,就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
另外,通过这个事件要认清,随着中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出口的不断增加,以后涉外的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诉讼会越来越多。中国的企业要做大做强,就要尽快进行长期策划,在知识产权战略的研究上下大工夫,要明确目标,尽量减少和避免类似的法律纠纷。甚至有一天,知识产权诉讼成为中国企业保护自身利益的有效法律手段。
陈和生 国内企业的现状是以中、小企业为主,单个企业的技术实力和资本实力不足,诉讼应对的专业能力低下。而且,在一个行业,一旦遭遇来自国外的专利诉讼,往往也意味着国内自身的行业自律也已经非常迫切,在这样的状况下,单个企业应诉既不现实,往往也不公平。所以类似的情况,依靠政府、行业协会的力量还是首选之策。
本次诉讼,如果完全寄希望于企业组织或行业协会组织应对,不太可能形成基本一致的意见,也就不会有统一行动,估计是难以完成使命,跟不应对差不多,听天由命而已。目前,在科技部领导下的“半导体照明产业联盟”比较有号召力、而且在一定范围内也有一定约束作用,建议兼顾效果、效率和公平的原则,由科技部和商务部联合组织应诉。具体的措施是:科技部和商务部对外延芯片业和封装应用业两大部分在本次诉讼中受到的影响和潜在影响做一个评估,并据以确定这两大部分对本次诉讼应分担的费用比例;其后,外延芯片业企业的组织、费用分摊交给科技部领导下的产业联盟来做(也可以再联合原信息产业部等相关部委),因为这部分企业相对集中、企业数量有限,而且理论上都应该会得到或者已经得到国家各部委的资金扶持,这个时候应该为国内LED行业的发展,也为自身的未来发展作贡献;而封装、应用企业的费用分摊由商务部来落实,就按上年度海关出口额来计算和分摊。这样这两部分应该都是可以制定相应的制约措施的——当然这只是一个思路,理论上虽然可行,实际能不能这样做还有待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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