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我就要结婚了,原来约定5月2日送货上门的冰箱和洗衣机却迟迟没有送到。商场将送货时间推迟到9日,如果想在此之前送货则需支付150元的加急运费。”7日上午,藁城的石先生打进本报热线,焦急地向记者反映婚期已至,家电却迟迟没有送达的烦恼。
石先生告诉记者,4月30日他在省会某家电商场购买了一台冰箱和一台洗衣机。当时双方约定5月2日送货上门,但当日石先生等了一天也没有等到送货人。“我们5月8日就要结婚了,在此之前得把新房布置好。”焦急的家人只好和对方联系,对方称当日因一直与石先生联系不上,所以没有送达。随后,对方承诺6日将给石先生送货,但6日石先生又是空等了一天。无奈之下,家人再次与对方联系,对方称他们往郊县的送货时间是每周二和周五,只能再等到9日。在得知石先生8日要结婚的情况后,对方称他们可以马上送货,但石先生需要支付150元加急运费。“对方没有在承诺的送货时间内将货物送达,给本就为婚事忙碌的我们平添了许多麻烦,还让我们出加急运费。”说起此事,石先生非常气愤。
7日上午,记者与该家电商场客服取得联系。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根据规定,送货车只在每周二、周五向郊县送货,郊县的客户如急用需在其他时间送货,则每公里需交3元的加急运费。
对此,河北省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孙常军指出,口头约定也是合同的一种,双方应按约定履行。商场没有按时将货物送达属于违约,而不能以联系不上而推卸责任,因为消费者留下的联系方式是真实可靠的。这种情况,消费者可提出合理的解决办法和要求,对因此造成的损失也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当日下午,记者从石先生处得知,冰箱和洗衣机已经免费送达。(责编:mu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