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正伟向新民网记者表示,18日上午收到商务部8月15日发出的信函,其“对微软开展反垄断调查并罚款10亿美元”的建议商务部已收到,并已从外资司移交到条法司处理。 董正伟认为,对微软的反垄断由“外资司”移交到“条法司”反映出,这是商务部对微软反垄断行政执法的反复研究和思考后的慎重决定,这也传达了商务部对反垄断的信心,企业和个人如果程序递交得当,商务部会依法受理。 董正伟称,有数据显示,在计算机应用领域,70%的个人电脑用户和单位用户使用了微软的计算机视窗操作系统和办公软件系统,微软软件产品在中国市场占据70%的绝对市场支配地位,微软每年在中国市场的份额将在100亿美元左右。 董正伟在向商务部递交的申请中称,“在中国居民收入远远落后于西方国家的背景下,微软以国际市场价格销售其软件产品,属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价格垄断经营行为,微软因此获取了高于其它国家市场的暴利。同时,微软软件产品绑定品牌电脑销售、不公开软件程序源代码等手段和行为属于市场垄断和技术垄断的结合,妨碍了公平竞争。” 因此,董正伟建议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和国家工商总局依法对微软在中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市场垄断和技术垄断经营行为进行调查,责令其公开程序源代码;依法对微软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价格垄断定价行为进行调查,并依据《价格法》建立微软产品的价格听证制度;依据《反垄断法》对微软公司的垄断经营行为处以10亿美元的罚款。 董正伟告诉新民网记者,虽然反垄断法中没有明确具体的调查期限,但按照中国的行政复议法,一般行政机关的处理会在2-3个月内有结果,商务部到时会向公众公开调查结果。 董正伟表示,其此次将微软的技术垄断、价格垄断和市场垄断一并提出,要求相关部门调查,这事实上对微软是有利的,按照《反垄断法》第四十七条,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如果其一次递交一个调查理由,调查事实成立的话,微软损失的有可能就是30亿美元了。 而微软中国相关人员向新民网记者表示,目前尚未接到调查通知,对相关部门将开展调查一事暂不知晓。 剑指垄断行为 在无法可依的情况下,3C领域的多家企业被消费者贴上“垄断”的标签,因为这些企业在行业内都很强势。难道强势就真的都是垄断企业?奈何被戴上“高帽”的企业假的叫不得,真的罚不得。于是,出台中国的《反垄断法》呼声日隆【全文】 微软严阵以待 素有“经济宪法”之称的《反垄断法》将在我国正式实施。经过13年的立法“长跑”,人们有理由对新法冀望甚高。尽管在执行过程中可能仍面临巨大和复杂的外部环境,但毫无疑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竞争环境将借助这一法律,变得更为公平与公正,秩序更为井然【全文】 配套规则无一出台 8月1日起,被寄予厚望的《反垄断法》即将开始实施。历经13年始磨一剑的《反垄断法》,人们当然有理由寄予厚望,然而据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吴宏伟介绍,原先制定草案时计划在今年8月1日前制定40余个配套规则,迄今为止,无一出台【全文】 导读:8月1日是我国第一部《反垄断法》实施的日子。随着这一天的临近,很多企业尤其是占有行业垄断地位的跨国公司纷纷应对,有的对自己系统的商务贸易开展突击检查,有的进行内部规制和法律培训[全文] 反垄断法8月1日起施行 不反做大做强 [会先向谁开刀][出鞘剑虽利仍须磨][首个被告] · "反垄断法"悬顶 微软用盗版"大棒"公关 · 微软应对我国"反垄断法" 进入"战备"状态 · 无法执行 "反垄断法"就将形同虚设 · 反垄断法生效在即 微软法务公关部严阵以待 · 国内企业欲诉微软垄断 微软称支持公平竞争 · "反垄断法"剑指垄断行为 · "反垄断法"酝酿14年之久后日实施 对象未明 · 反垄断法将出 大公司调整避免首尝被告滋味 · 反垄断法8月1日实施 不能出师未捷身"将"死 · 梅新育:外企更关注"反垄断法"很正常 · 配套细则虽未出台 反垄断法仍值得期待 · 辨析"反垄断法"适用对象 赛迪博客:“反垄断”是行业良性发展的前提 [第一被告][舆论击败垄断][IT产业的隐性垄断] · 前车之鉴:反垄断更要竞争创新 · 行政垄断,电子商务杀手 · 反垄断法实施在即,我们怎么行动? · 电信再重组 行政垄断下的资源内耗继续 · 打破垄断 电信重组或将造福于民 · 国产CPU何以垄断高端MP4市场 · 微软Office很好,垄断绝对不好!
19日,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正伟向新民网记者表示,18日上午收到商务部8月15日发出的信函,其“对微软开展反垄断调查并罚款10亿美元”的建议商务部已收到,并已从外资司移交到条法司处理。
董正伟认为,对微软的反垄断由“外资司”移交到“条法司”反映出,这是商务部对微软反垄断行政执法的反复研究和思考后的慎重决定,这也传达了商务部对反垄断的信心,企业和个人如果程序递交得当,商务部会依法受理。
董正伟称,有数据显示,在计算机应用领域,70%的个人电脑用户和单位用户使用了微软的计算机视窗操作系统和办公软件系统,微软软件产品在中国市场占据70%的绝对市场支配地位,微软每年在中国市场的份额将在100亿美元左右。
董正伟在向商务部递交的申请中称,“在中国居民收入远远落后于西方国家的背景下,微软以国际市场价格销售其软件产品,属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价格垄断经营行为,微软因此获取了高于其它国家市场的暴利。同时,微软软件产品绑定品牌电脑销售、不公开软件程序源代码等手段和行为属于市场垄断和技术垄断的结合,妨碍了公平竞争。”
因此,董正伟建议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和国家工商总局依法对微软在中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市场垄断和技术垄断经营行为进行调查,责令其公开程序源代码;依法对微软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价格垄断定价行为进行调查,并依据《价格法》建立微软产品的价格听证制度;依据《反垄断法》对微软公司的垄断经营行为处以10亿美元的罚款。
董正伟告诉新民网记者,虽然反垄断法中没有明确具体的调查期限,但按照中国的行政复议法,一般行政机关的处理会在2-3个月内有结果,商务部到时会向公众公开调查结果。
董正伟表示,其此次将微软的技术垄断、价格垄断和市场垄断一并提出,要求相关部门调查,这事实上对微软是有利的,按照《反垄断法》第四十七条,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如果其一次递交一个调查理由,调查事实成立的话,微软损失的有可能就是30亿美元了。
而微软中国相关人员向新民网记者表示,目前尚未接到调查通知,对相关部门将开展调查一事暂不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