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迪网讯】从长远来说,与环保挂钩的金融政策目的不是“卡”企业,而是引导企业走上一条绿色的、可持续的发展之路。
没上市的企业惦记着上市,上了市的企业想再融资。现在这些企业面临着一个重要的“紧箍咒”。
2008年 2月25日,第三项环境经济政策《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环保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出台,相距2月18日出台的第二项经济环境政策《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指导意见》,不过7天时间。
要品味这项政策的威力,我们把时间再回溯到2007年7月。当时,随着国家环保总局、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一场绿色风暴开始盘旋在中国的资本市场上空。
2月13日,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在通报绿色信贷第一阶段的进展时表示,经过半年推进,绿色信贷取得了阶段性、局部性成果,绿色证券政策以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制度和环境信息披露制度为核心,通过调控社会募集资金投向,遏制污染行业过度扩张,促进上市公司持续改进环境表现。但与预期目标相比还有不小的距离,大面积推进还面临着不少制度性和技术性的困难。于是仅仅经过8个月,第二和第三项环境经济政策接连推出。
环保的意愿与资本扩张挂上了钩,这对高能耗、高污染的企业来说是很难受的,但这让公众的感受好多了。
目前,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环境污染事故也进入高发期。不少重化工业项目,布设在江河水域、人口密集区等环境敏感区域,存在着重大风险源,相应的防范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以免污染事故出现,危害公众健康。
上面提到的政策法规出台后,通过审查,共有10家首次公开招股的公司被处以不予通过或暂缓通过上市核查的决定。他们或因严重违反环保评估,或因发生过重大污染事件、不能稳定达标排放,以及核查过程中弄虚作假。2008年,环保总局将着力建立起完善的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帮助投资者规避环境风险,同时凝聚广大股民力量,引导上市公司履行其环保责任。
应该说,政策出台后已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但要将这项“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事情做好,后续还有更多的细致工作要做。
从宏观上讲,金融机构、证监会、环保监管部门应该在系统兼容、信息通报与联动机制上做足文章,不让不符合环保条件的企业在上市融资方面有机可乘,成漏网之鱼。环保部门应建立对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环保整改计划的后督察制度,加强对上市公司的日常环境监管,督促企业保证污染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加大对上市公司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金融机构、证监会应该能够迅速从这套系统上迅速获得有关信息,及时体现在企业上市和再融资环保核查程序中。
而从微观上讲,企业应该在学习以上提到的法规政策的前提下,在完善生产及流程工艺环保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信息系统、IT技术、BCM应急管理体系等技术及系统完善自己的环保报障体系,努力使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价值在环保方面也得以充分体现。并利用这套系统系统适时主动披露环境信息,让公众及时了解。
从长远来说,与环保挂钩的金融政策目的不是“卡”企业,而是引导企业走上一条绿色的、可持续的发展之路,利国利民,善莫大焉!
(责任编辑:花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