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迪网讯】经过农业部、信息产业部、国信办等相关部委、电信运营商、信息产业企业以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我国农村信息化取得了较大进展,应用效果日益明显,对于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繁荣发挥了重要作用,推动了广大农村地区群众生活质量的提高,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逐步完善
信息基础设施是农村信息化的前提和保障,也是农村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内容。5年来,中央财政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已达3万亿元,其中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是财政投入的一个重点领域,这些信息基础设施极大地推动了农村信息化发展。
农村信息化基础网络取得较大进展,通信及广播电视网络基本实现村村通。“十五”以来,国家在农村通信基础建设上累计投资200多亿元,基本实现了行政村村村通电话。2007年,村村通电话工程在云、贵川、陕、甘、青、藏等7个自然条件相对艰苦的西部省区重点展开攻坚战,截至2007年年底,全国约97%的乡镇具备互联网接入条件,92%的乡镇开通宽带,部分行政村也具备了宽带或窄带上网能力。为实现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目标,中央财政2006~2007年共安排30亿元,专项用于中央台节目无线覆盖。截止到2007年底,我国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已达到95.87%,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已达到96.99%。
农村信息化终端普及率持续提高。2000年以来,农村居民彩色电视机、固定电话以及计算机的拥有率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我国移动电话也保持了较快增长,从2000年到2007年7年间,移动电话在绝对数量上增加了6倍,农村地区也保持了快速增长。
农村信息化服务体系基本形成
全国农村信息化组织体系初步建成。目前,农业部在全国除四川、北京以外的所有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均设立了信息工作的职能机构,97%的地(市)、80%左右的县级农业部门设置了信息管理和服务机构,56%的乡镇成立了信息服务站。中国气象局依托气象卫星通信系统和互联网络,建立了国家、省、市、县四级信息中心并延伸到乡镇服务站,通过“中国兴农网”建立的省、市、县的分支机构,基本形成了一个辐射全国范围的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
涉农信息服务网站成效显著。涉农网站是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中国涉农网站达14000余个,有力支撑了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效果的发挥。山东、北京、浙江、江苏、广东为涉农网站数量排名前五位的省市,其总和占全国涉农网站总数的50.38%。
农村综合信息服务模式日趋多样。国家相关部门及地方大胆探索各种行之有效的农村信息服务模式。如,农业部正在组织开展的农业信息服务电视、电话、电脑三电合一的试点,这种模式能够使信息服务的内容一体化、形象化,有效扩大信息服务的覆盖面。此外,百万农民上网工程,信息进村入企、电波入户、信息公告栏、信息采集、农技110等服务模式,也得到了广泛应用。信息产业部正在推进的农村综合信息服务试点积极探索了农村信息多样化的服务模式,促进了涉农信息进村入户。
信息技术应用效益日益显著
近年来,农村信息化应用的成效日益显著,为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繁荣作出了积极贡献。信息技术在农村中的应用已成为优化资源配置、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的新动力,并成为培育现代农民的有效途径。
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中心建设初见成效。在信息产业部统一指导下,在信息产业企业的有力支持下,各地方的培训教室和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中心建设步伐呈现出加快态势,促进了农村信息化建设。如,在微软公司支持下,成都市政府于2007年启动新津和浦江两个农村社区综合信息服务中心建设。成都农村社区综合信息服务中心是一个集视频培训、网络教室、综合电子阅览室、综合便民服务台与政务基层代办点、形象展示、公共信息发布、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等应用为一体的综合性农村社区综合信息服务中心。目前成都市已经建设了70多个农村社区综合信息服务中心。成都市农村社区综合信息服务中心通过交换机连接各计算机形成局域网,通过宽带接口连接互联网,通过闭路电视接口连接广电网,集中体现了一人多用、一机多用、一网多用、一源多用的农村信息化发展思想,为农民创造了更多的接触电脑和网络的机会,支持农村龙头企业和农民大户以信息化手段开展经营和增加收入,发挥了很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适农电子信息产品让农民得到实惠。信息产业部通过信息技术应用“倍增计划”和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安排农业信息技术应用,组织研发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部分CPU(中央处理器)芯片和Linux操作系统,在此基础上引导有关企业开发了专供农村使用的“农民电脑”、适农手机、机顶盒、农信通等适农信息终端,这些终端实用、适用、物美价廉,深受农民欢迎。此外,中国自主开发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SCDMA400系统,从1998年以来已在山西、内蒙古、青海、贵州等18个省区、1万多个村庄成功推广应用,效果明显。
适农信息技术应用项目促进了农业增收。近年来,国家支持了多个农村信息技术应用项目,有力促进适农信息技术的应用,推动了农村发展。据统计,仅“十五”期间通过实施“倍增计划”,共推荐涉农信息技术应用项目113个,总投资额为16.7671亿元,所产生的直接经济效益达110多亿元,投入产出比超过1∶5,产生了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十五”期间,通过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中的信息技术应用专项安排涉农项目16项,资助金额3300万元,产生了较好的倍增效益。自1996年“电脑农业”在北京、云南、安徽和吉林四省市实施,中央与地方政府投入近10亿元,各地IT企业积极介入,并结合地区经济特色进行二次开发,现已建立了约200个本地化的具有地方农业特色的专家系统,覆盖全国800多个县,累计示范面积5000多万亩,使700多万农户受益,增收节支总额高达28亿元,有力地推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发展精准农业取得显著效果。信息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应用已成为优化资源配置、推动传统农业升级、提高劳动生产率、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和经营模式的新动力。这主要体现在精准农业的发展上。黑龙江省在2000亩土地上进行变量施肥和精量播种的应用试点,综合效益提高了10%左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采用信息技术,目前职工棉花承包定额由35亩-40亩/劳力提升为250亩/劳力,效率提高6倍多,节水灌溉面积达到666.76万亩,测土平衡施肥技术推广面积已达428.28万亩,机采棉面积将达199.14万亩。
虽然我国农村信息化推进工作已经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对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但农村信息化水平与国外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还存在城乡间数字鸿沟明显、资费较高、信息化人才匮乏等诸多问题。如何解决好这些问题,促使我国农村信息化建设更快、更好地发展,今后的工作还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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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做法与经验
国外推进农村信息化的做法各具特色,形成了不同发展模式。美国、日本等农村信息化相关立法完善、体系健全,保证资金投入;日、德等国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完善、注重信息系统建设;法国、加拿大等形成了多层次农业信息服务格局,服务主体多元化;韩国、印度等政府投资建设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制定农村信息服务优惠政策,重视农村信息化人才培训与国际合作。总体上讲,国外推进农村信息化的做法和经验主要体现在营造良好的农村信息化发展环境。
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信息化。
农村信息化是一个涉及多部门、多学科的综合性系统工程,离不开政府重视和支持。国外对农村信息化的重视主要体现在建立领导体系、保证投入等方面。
首先,政府重视农村信息化工作并建立强有力的领导体系。涉农信息产品中多数具有公共产品性质,需要由政府提供。也只有依靠政府发挥职能,才可能建立权威性的农产品市场信息统计、分析与报告制度,为农民提供及时、全面、精确的市场信息和参考资料。美国、法国等国家政府非常重视农村信息化工作并建立强有力的领导体系,强化对农村信息化的组织管理,确定各部门的职责并分工协作。如美国有一个有效的行政管理系统,从联邦政府到各州、各县政府都十分注重在组织上加强对农村信息工作的协调与管理。日本则建立了从中央到地方的一个完整的涉农情报系统。
其次,在政策上保证农业发展的需要,围绕农业科研体制、投资结构、经费投入和实用技术研究进行政策调整,明确投资主体并保证基本投入。发达国家都重视农村信息化基础建设,不断加大投入,特别是在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性方面,给予扶持和帮助。如美国政府对农村信息化的投入比例高,不仅有大量基础投入用于农业信息系统硬件建设,而且还有充足的系统运行经费,每年有10亿美元的农业信息经费支持,占农业行政事业经费的1/10。而法国政府为了加快信息高速公路建设的步伐,计划于两年内把全法互联网建设投资额提高到目前水平的2倍以上。2001年,加拿大国家宽带特殊任务工作组成立,政府筹集了1.05亿美元创立了农村宽带发展计划,旨在推动宽带在边远地区的发展。韩国则由政府投资建设农村信息主干网。
科研、培训和推广紧密结合推进农村信息化。
通过科研、培训和推广三者的相互结合、紧密协作,保障农村信息化发展。如加拿大推进农村信息化的一个成功经验就是建立了研发机构和推广应用部门结合比较紧密的工作机制。首先政府出钱资助高校或研究机构,对农村地区进行需求调研,掌握农村实际需求后,联合企业共同进行技术开发、成果验证和推广,较为完善的农村信息化支撑体系有力推动了信息技术在农村农业中的应用,确保了农村信息化的应用效果,提高了农村地区信息化水平。
健全农村信息化服务体系,采取多种形式提供信息服务。
生产者、经营者的信息需求多种多样,这需要有多元信息服务主体,在服务内容上有所侧重,服务对象和群体规模上各有不同,具有良好的互补性。国外在推进农村信息化时非常注重培育和发展信息服务业,推动涉农信息服务主体多元化,信息服务形式多样化,更好地服务农村信息化发展。法国涉农信息服务就是很好例证。
经过探索,法国形成了多元信息服务主体共存的局面,在服务内容上侧重点各有不同,服务对象各有不同,服务方式多样,具有良好的互补性。法国国家农业部负责向社会定期或不定期地发布政策(法规)信息、统计数据、市场动态等;法国农业商会负责传播高新技术信息,举办各类培训班,组织专家、学者讲课和发表文章,协助农场主做好经营管理;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产生、传播和直接利用大量农业科技信息,通过培养学生和面向社会咨询方式提供信息服务;各种行业组织和专业技术协会负责收集对本组织有用的技术、市场、法规、政策信息,为组织本身及其成员使用;各种农产品生产合作社和互助社,例如粮食生产合作社、葡萄生产合作社等,也广泛收集与产业密切相关的信息,并向成员免费提供。
注重资源整合,方便农民获取实用信息。
国外在推进农村信息化过程中,非常注重涉农信息资源的整合。如,加拿大通过政府、协会等部门共同参与,合理分工,有效推进了涉农资源整合,极大方便了广大农民获取实用信息。加拿大政府设立农业信息服务中心,整合来自各个部门的农业法规、政策、标准、灾害、经营管理及农产品供求趋势等信息,通过互联网、报纸、电视、电话等多种渠道无偿向农场主、乡村居民、农产品经销商、加工企业等提供。加拿大农业专业合作组织较为健全,各类农产品都成立了协会,协会都有门户网站,并有专业人员负责收集、处理信息,集中发布。行业协会直接为会员提供信息和技术服务,包括农产品市场供求、育种及栽培技术等信息服务,农民从一个协会网站或通过咨询工作人员便能够获取该类产品或农作物的全部信息。如加拿大黑白花奶牛协会建立全国奶牛标志系统,记录每头牛从出生到屠宰整个过程的完整档案,帮助农场选用优良种牛,掌握肉牛产品的质量安全情况,提高牛肉质量和改良肉牛品种。协会还将对所记录的每头牛的信息进行整理、评价并存入全国查询系统,供养牛户和销售商共享所需信息。通过专业协会的服务,农民能够方便获取涉农信息,提高在农产品市场的竞争力。
建立健全农村信息化相关法规。
建立健全的农村信息化法制、法规并注重立法、监督,依法保证信息质量真实性、有效性及知识产权等,维护农村信息化主体的权益并积极促进信息的共享。如美国在农业信息管理上,从信息资源采集到发布都进行立法管理,并不断完善,形成体系。法国有关法规规定,所有社会产品的生产和经营者都有义务如实填报自己的生产经营情况,违者按偷税行为处罚。韩国、印度等国家都制定了向农村地区倾斜的信息服务优惠政策,方便农民打电话和上网,使农民用得起电视、电话和网络等信息服务。
(责任编辑:花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