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很多网民都有过网上交易的经历,估计没有几个人缴过税,也难怪,因为网上交易已经被网民认为是避税的天堂了,不过以后可要小心了,革命先驱已经被判刑了。 全国首例个人利用淘宝网交易逃税案近日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某借公司名义在淘宝网上卖出近290万元含税商品,被普陀法院一审判决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6万元。 | |
|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中心(CNNIC)的统计,中国的网民总数已达到约1.37亿人,而其中进行过网上购物的网民已达到31.67%,即3000多万用户,在网上全职或兼职经营网店的卖家约有15万人。对日益庞大的C2C电子商务进行管理当然毋庸置疑,问题是应该怎么管?[全文][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