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围绕惹出不少麻烦的虚拟物品交易问题,两大C2C巨头态度截然相反。1月30日,eBay公开声明禁止一切有关游戏角色、游戏货币、游戏物品、武器和账号的交易。第二天,淘宝网针对eBay的声明表示,目前不会禁止虚拟物品交易。两大C2C巨头的申明,再一次将虚拟财产交易问题的讨论推上了风口浪尖。
网络盗窃 想说恨你不容易
1月8日,网易、盛大、九城、金山、腾讯五家企业联合发表了一篇《关于联合打击网络盗窃、维护游戏产业健康发展的声明》,五大网游巨头在声明中反复强调,盗窃、盗销各大网游公司游戏账号、QQ账号、游戏装备等虚拟财产的盗窃行为已经构成了网络“公害”,并呼吁相关管理部门加快对C2C平台交易虚拟财产的监管和立法,杜绝不法分子利用C2C个人电子商务平台销赃,呼吁立法机构、执法部门进一步加大对网络盗窃的打击,开展“网上追盗”,同时,他们也希望国内的个人网上交易平台加入反盗号队伍,建立“打击网络盗窃产业联盟”。由此,反盗号和加强虚拟财产监管成为了国内游戏产业界新年起幕的一部“大戏”。
而针对虚拟财产纠纷不断的问题,eBay最终选择了禁止虚拟交易,在他们看来,处理虚拟物品交易的投诉和处理比实物交易更麻烦,eBay不愿为处理这些投诉付出过多时间和精力。淘宝表示,中国互联网发展相对美国来说还不成熟,业界对虚拟物品这一新生事物应该大力扶持,促进其健康发展,而不是去扼杀,当务之急是从法律上固定虚拟财产的归属权问题,使相关交易规范化、有序化,保护相关财产所有人的合法权益。
长期以来,在互联网上,由专人制作木马病毒及其他盗号辅助工具,利用网站漏洞入侵政府和商业网站并加载网络病毒,通过网民正常浏览网页盗取用户QQ、网游乃至网络银行的账号和密码,最终通过C2C网站销赃。“病毒盗号→C2C网站销赃→获取非法利润”这样一条盗窃虚拟财产“黑色产业链”由此形成。
在一项网上调查中可以看出,受调查的游戏玩家中约有47%有被盗窃过网游账号的经历,有超过半数的玩家有虚拟财产交易的经历,此外,对虚拟物品的来源有所怀疑但依然愿意购买的约有35%。由此可见,虚拟财产交易具有相当肥沃的生存土壤。在访谈中,一名叫老臣的玩家向笔者表示:“尽管有过被盗窃号码的经历,自己也很痛恨这些‘小偷’,但是却不排斥虚拟财产交易,因为其中很多装备和物品是在游戏中很难打出来,而如果可以用真金白银购买这些要靠运气还不一定能得到的虚拟财产,只要价格合适,是不是‘偷’,其实不很重要,再说那些‘赃物’因为得来容易,往往价格更便宜些。” 从某网站举办的“买赃是否合理”辩论会上来看,网游买赃就如同现实生活中的自行车赃车一样,我们周围相当多的自行车都属于没有牌照、来历不明的赃车,这种知赃买赃的做法,助长了网游盗号的蔓延。
一些玩家则走的更远,将反盗号和法律维权联系在了一气,据媒体报到,不久前《热血江湖》的一个玩家“雪之意境”在网吧中因为账号被盗而懊恼不已,正准备离开时,无意中发现自己丢失的账号正在和邻座的一个玩家交易,而且价格极低,由于无法查清是谁偷盗了自己的账号,两人便发生了纠纷,进而上升到了冲突,事后,该玩家便以买赃为由,委托律师给此人发了一张律师函,意欲取回自己的装备,由此,游戏买赃便进入司法范畴了。
有利润自然有市场
有了利润自然也就需要市场来支撑,一方面,在不少网络游戏本身,就带有‘市场’功能,玩家可以自由的在里面通过游戏币相互交换各种虚拟物品,在一些免费游戏中,甚至可以交换到需要用现实货币从游戏厂商处购买的特殊虚拟物品,但这些都仅限于交换层次,由于不能直接从中牟取实利,因此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虚拟财产交易;另一方面,在游戏以外,玩家和玩家之间直接进行货币和虚拟财产之间交易的现象尽管存在,但由于信息交流不便的原因,其规模不大,而C2C网站也就在成为了其交易的绝佳平台。由于获利巨大,国内最大的虚拟财产交易平台淘宝网等一系列C2C网站还专门开设了“网络游戏虚拟商品交易区”,其中虚拟商品的交易范围几乎涵盖了目前所有可供交易的如QQ号、游戏货币、游戏装备等虚拟财产种类,销售信息高达120余万条。
由盗号猖獗引发的买赃盛行对整个游戏产业链来说却是毁灭性的打击。在网络安全意识缺乏的中国市场,用户在注册账号时,对于最基本的安全问题提示这一项安全设置都不愿理会,账号被盗号后只能向游戏厂商申诉,当用户自己无法通过申请账号时设置的安全问题取回账号时,眼看着长时间辛辛苦苦炼出来的游戏等级和打出来的极品装备,在一夜之间化为乌有。个别心理失衡的玩家便开始组织维权联盟,将攻击的矛头对准了游戏厂商,进而毁坏了整个游戏。
同时,由于便捷的交易渠道和不须对交易物品的来源进行相应的控制,C2C网站上虚拟物品的兴盛也为盗窃虚拟财产提供了极其有效且轻松的销赃渠道。甚至有媒体报道称,绝大多数在第三方平台上交易的虚拟财产来源俱属盗窃。
2006年12月,深圳市公安局破获了迄今为止全国最大规模的虚拟财产盗窃案,涉案人员盗窃的数百万个QQ号码和游戏账号即通过C2C网站交易平台非法获利70多万元。这也就是说,如果对C2C交易平台中的被盗虚拟财产交易行为进行遏制,将能割断盗窃之后的销赃行为,使得盗窃虚拟财产无利可图,从而拦腰斩断这条“黑色产业链”。
但盗窃并销售盗取虚拟财产是否涉嫌犯罪?一直以来都是业界比较关注的焦点,但在中国,法律上尚未对虚拟财产验明正身。而这成了被盗虚拟财产在C2C网站交易平台上继续进行交易不受影响的一个“保护伞”。曾有C2C网站公关人员在面对媒体质疑其平台每天近百万Q币的大批量低价销售是否合法合理时声称:“由于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网站还没有对此做出特别的限制”。
如何界定虚拟财产,是否具有价值,在游戏服务商和玩家之间存在着相当大的分歧。因此运用何种途径来保护虚拟财产不受侵害的关键也就在于对虚拟财产的价值判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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