肩上背着书包,脚上穿着球鞋,胸前别着校徽,满脸稚气身材削瘦的15岁少年阿发,就以这样的“劫匪”形象,对一位30多岁的壮汉摩的司机亮出水果刀。
近日,厦门市同安区法院以抢劫罪一审判处阿发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阿发是一名初二学生,因为“学习不好,家里又不管,没钱打网络游戏,就模仿电视里的情节去抢劫,以为这样来钱快”。
法院查明,今年1月6日傍晚,阿发在同安区大同街道雇请摩托车载客工金师傅,载其到汀溪镇前格村。途中,阿发借口小解叫金师傅停车,随后,从包内取出水果刀,威胁金师傅交出钱来。金师傅被迫交出身上的30元现金后,阿发又谎称包内有炸药,威胁金师傅将摩托车留下。遭拒后,阿发拔出水果刀刺向金师傅,结果,金师傅很快将阿发摁倒在地,取回被抢的现金。
当日8时许,阿发被警方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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